数日前,友人pluveto发来消息说,有一位网名叫罗辑的人自称是我的“粉丝”,想要加我QQ,于是我让他把这位“粉丝”的QQ先发给我看看。点进他的QQ空间,顺着进入他的博客,翻阅没多久,我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起来:“这抄袭得也太过分了吧!这位罗辑先生,实在是太没有逻辑了!他要真是《三体》里的罗辑,估计早就被骂死了吧。”

首先我们来看:站点描述十二个字,一模一样;分类目录共六个,一模一样;音乐页面文案,基本一致。

这还不算完:留言板文案一模一样。甚至他还剽窃了我在twitter上的自我介绍。

包括读书笔记标题格式也是一模一样的(虽然这应该不在需要谴责的范围之内)。

至于这篇关于二零二六咖啡馆的小说(已删除),只能说论文查重率直接不合格了。

如果说是技术类的文章,我倒还能想到他抄袭的理由。然而,像我这样的私人生活类博客,难道能有什么值得抄袭之处吗?我怒不可遏,马上做了对比图发到QQ空间“挂人”,在twitter上也骂了几句。没想到不多久,他竟顺着林森找到了我,原来林森早就在twitter上认识了他。我压一压心头的怒火,冷静地思考了一下,自己也对他为何抄袭有些好奇,就让他来加我的QQ直接交涉。

细节增补:我半年多前就在twitter上屏蔽了这位抄袭者,理由是他过于想要跟我套近乎,使我感到不适。没想到这几个月以来,他的回复里竟然有大约1/4是回给林森的,且言辞之怪异,完全不是一个对我而言是陌生人应该有的表现。我的朋友们看到他的回复亦表示“你当自己什么人啊,跟酚酞很熟吗?”“这人太没礼貌了吧”。然而,由于林森仍对他持宽容态度,我还和林森吵了一架,险些分手。

没想到他上来就直接认错了,说着“我不了解此罪的严重性”“我知道版权准则,当时是心存侥幸罢了”“希望您能原谅我”之类的话,态度还挺诚恳。我也没有气力朝他发火,只是平静地不断提问和回答。虽然到最后我还是不明白他为什么要抄袭(也许是把我当成了偶像?天啊,被人像追星一样地追,是我最讨厌的事情!),但我在他QQ空间里看到了他早年的照片,那气质像极了我初高中遇到的木讷理科男,给我一种他在现实里话很少的感觉。此外,他还经常重复着各种文言表达,搞得我仿佛在和一个穿越过来的人聊天。他又说什么“谢谢你的行为开导和警醒了我”“虚荣和模仿是走不远的”……

等到天聊完了,他也差不多把抄袭的内容都给删了,换上了原创的内容。读者若有兴趣可以点此查看。我顿时感到有些好笑,既然他有原创的能力,为何一开始要搞抄袭?从QQ空间的说说来看,他靠抄袭建起来的博客,底下的评论反响还挺不错呢。

其实,这也不是第一次有人抄袭我的博客了。在此之前还有一位名叫“虞笙教皇”的人抄袭了我的博客(现在我找不到他的博客了,当时也没留存证据),这事儿还是gaz告诉我的。那时我还在用后宫学长改造的H-siren主题。抄袭者的行为让我变成了好似新东方老师一样的人。我站在讲台上,告诉台下的同学们:“这是老师的博客模板,你们可以在建站搭博客的时候套用。这是自我介绍的模板,这是友链注意事项的模板,这是写二零二六咖啡馆的模板……”唯一的区别是,台下的学生交了学费,但抄袭者没有向我支付任何的费用。

下面这位是Neko,虽然早就加了他的友链,但我一直没指出他抄袭我的问题。

他后来在twitter上也跟我说:“十分抱歉,我马上去改。主要是当时写自我介绍的时候真不知道该怎么写了,也去翻看了很多人的blog……”

我跟Josh谈起这件事的时候,他说:“我觉得一点吊钱买不到我创作的心血,当然你要说几百万你就当我上一句话放屁”。我笑了笑,又仔细反思了一下,我最初搭建这个博客的目的就是为了把自己的“自言自语”系统化地整理起来。然而,若是完全做给自己看,似乎又有些可惜,我本来也不介意给人看我的生活记录。在拥有自己的网站之前,我已经历了新浪博客、搜狐博客、百度空间、网易乐乎等诸多服务商,但没有一个让我满意的,所以我才选择自建博客网站。

我记得初中语文老师说过一句话:“写好文章从模仿开始”。然而模仿时也应该清楚地标明谁是“原作者/被模仿者”,或是征得其本人的同意。在模仿之后,要逐渐丢掉这根“拐杖”,学会自己走路,这才是模仿的根本目的之所在。

最后,我要向所有准备抄袭、正在抄袭或是已经抄袭了我的朋友们说:“借鉴、致敬和二创都可以,请事先联系我获取许可。未经本人同意直接照搬照抄的,你们都是没有个性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