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西蒙‧德‧波娃(Simone de Beauvoir) / 譯者:邱瑞鑾 / 出版社:時報出版

ISBN: 978986262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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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她們的人生注定是要走入婚姻,而婚姻還是使她們必然從屬於男人;男性的威望一點也沒有減損,它還是穩穩地立於經濟、社會的基礎上。
  • 在我使用「女人」或「女性」這些字眼時,心裡當然是一點也沒有想到任何典型人物,或是任何不變的本質;我隨後所談的種種景況,都是以「當前的教育環境與社會風俗」為背景。這裡所談的狀況並不是永遠的真理,而只是描述在每個女人存在處境中的共同之處。
  • 女人不是天生命定的,而是後天塑造出來的。雌性的人在受到社會薰陶後表現出來的女性形象,並無法以生物的、心理的、經濟的先天條件來界定;鑄造出這種介於男人和閹人之間的奇異生物的,也就是說鑄造出這種被我們劃歸為女人的,是整個文明。一個人只有在涉及和另一個人的關係時才會被設立為「他者」。一個孩子存在於自身之中,不會覺察自己有性別。對女孩和男孩來說,身體首先是主體性的展現,是用以理解這個世界的工具;人是透過眼睛、手,而不是透過性器官來領會周遭天地。
  • 她是被動的、愛撒嬌的、具有母性的,但這並不是出於什麼神祕的女性本能,而是因為一開始即有他人涉入女童的成長,在她生命最初幾年就灌輸她必須承擔做女人的命運。
  • 人處於「存在焦慮」中時,總會有遭人遺棄的孤單無依之感。因此他會逃避自己的自由、逃避自己的主體性,想重新墜入「萬有」之中。這正是人類對宇宙、泛神論的逸想之起源,也是他渴望遺忘、沉睡、迷醉,和死亡的根源。
  • 幼童日漸成長,他以兩種方式力抗他最初經歷的那種被遺棄於世的孤單無依之感。一種是窩在媽媽懷中,尋求溫暖,要媽媽撫愛他,意圖以此否定「分離」。另一種是藉著他人的稱許讓自己的存在具有正當性。
  • 至於小男孩,父母親甚至不准他做出討人歡心的動作和表情;他要是誘引別人、撩動別人、裝模作樣,則只會惹人生氣。大家都對男孩表示:「男子漢不需要別人來吻他……男子漢才不會對著鏡子照來照去……男子漢有淚不輕彈。」大家總要小男孩當個「小小的男子漢」;他們表現得像個成年人,便會受到讚賞。男孩只有在不想討人歡心時,才能討得成年人的歡心。
  • 二十世紀的法國作家莫里思.薩克斯在他的作品《巫魔夜會》中寫道:「我熱切盼望當個女孩,完全沒意識到做個男人很偉大,以致連尿尿也想和女孩一樣蹲著。」
  • 然而如果說小男孩一開始沒他的姊妹那麼受到眷愛,其實是因為大家對他的未來有更宏偉的構思。對男孩這種高標準的要求,正意味著他更有價值。
  • 大人總是說,對男孩的要求較高,是因為他們比女孩更優越;為了鼓勵他們挑戰男人未來必須面對的艱險前程,總會灌輸他們男性尊大的觀念;這個抽象的觀念對男孩來說有個具體的形象,也就是陰莖;陰莖即是男性尊大的具體化身;然而他並不是直接從這個綿軟的性器官逕自感受到男性尊大,而為此自豪,他其實是透過周遭眾人的態度體會到的。
  • 小女孩的成長過程則非常不一樣。媽媽和保母對她的性器官既不特別尊崇,也沒有特別的柔情;她們並沒讓女孩特別留意這個隱藏在身體內的器官;就某個層面來看,女孩可以說是沒有性器官。她並未體認到自己沒有和男孩一樣的性器官是缺陷;她自己的身體對她而言豐盈完整;但是她在世界中處身的方式和男孩完全不同,並且基於種種因素,這種差異在她看來即意味著自己生性低劣。
  • 她撒尿必須蹲下來,露出屁股,躲在隱密處,這種種限制既不便又讓人覺得羞愧。
  • 男孩可以決定要把尿往那個方向射、射多遠;這讓男孩多少覺得自己無所不能。
  • 不過的確如德國精神分析家卡倫.霍奈所言:「男人自以為無所不能的幻覺(尤其是帶有虐待癖性質的),往往和他可以噴灑出尿液有關」;這種幻覺在男孩身上表現得最為明顯,但某些成年男人也一直存有這樣的幻覺。
  • 根據卡倫.霍奈的說法,有些女孩很羨慕大人允許男孩小便時露出性器官,不必遮遮掩掩。霍奈曾舉了一個例子:「有位女病患看到一個男的當街撒尿,突然嘆道:『如果我能向上帝祈求一件禮物,我希望祂讓我像個男人一樣撒尿,哪怕這輩子就這麼一次。』」
  • 「我最初之所以有男性優越的概念,和陰莖的泌尿功能有很大的關係。我覺得大自然真不公平,在我身上剝奪了這個既方便又有裝飾效果的器官。就連沒有壺嘴的茶壺都沒我這麼可悲。根本不需要有人向我灌輸男性至上、男性優越的理論。證據一直明顯擺在我眼前。」
  • 對在正常情況下成長的小女孩來說,男孩在排尿方面有優於女孩之處,但這件事無關緊要,並不會直接促發女孩產生自卑感。
  • 兒童的心理並沒有這些精神分析家想像的那麼合乎理性,他們並沒有畫分得清清楚楚的事物各屬不同範疇的概念,即使事物互有矛盾,也不會困擾他們。
  • 小女孩很容易相信每個孩子天生都有陰莖,只是後來父母親剪掉了其中一些孩子的陰莖,讓他們變成女孩。
  • 女孩非常在意發生在自己身體裡面的種種,她從一開始就認為自己的身體混沌、稠密而不透明,和男孩的身體相較,她的身體更具有生命朦朧難明的奧祕。小男孩因為擁有一個可以辨識的「別的自我」,便能更有勇氣地接受自己的主體性;他將自己異化為陰莖,陰莖從此成為自主性、向上提升的存在超越性,和無上權力的象徵:他量自己陰莖的長度、他和其他男孩比賽誰把尿射得遠,到後來,勃起、射精都成為衡量對自己滿不滿意的標準,並且是他自我挑戰的對象。然而小女孩身體的任何部位都無法成為她自己的化身。
  • 玩具娃娃和陰莖之間最大的區別,一則在於玩具娃娃呈現了一個完整的身體,再則是玩具娃娃是被動之物。因此這促動了小女孩將自己完全異化為玩具娃娃,而且把自己看做是沒有活力的、滯怠的「給定」。男孩把自己的陰莖看做是能自主的主體,女孩則細心呵護、精心打扮她的玩具娃娃,一如她希望有人也能這樣細心呵護自己、打扮自己。
  • 「被動性」,這個所謂女人「女性化」的主要特徵,是從她幼年時期即發展起來。不過如果因為這樣就說,被動性是女性的生物基本特性,那就錯了;事實上,這是教育、是整個社會強加在女人身上的境況。
  • 男孩最幸運的是,他與他人的存在交鋒的方式,會促使他將自己設立為主體。他被培育成自由採取行動,將自己投向世界,並與其他堅毅、獨立自主的男孩互相抗衡,而輕視女孩。
  • 女人一開始在她「做為他者的存在」和她自主的獨立存在之間便有衝突;大家從小就教她,要得到別人的歡心必須先取悅別人,必須讓自己成為「物」;她必須放棄自主性。大家把她看做是活的玩具娃娃,不給她自由;如此便形成了惡性循環;因為她愈不仗著自由來瞭解、領會、發掘她周遭的世界,她就愈無法從自己身上汲取資源,愈不敢將自己確立為主體;她要是在這方面受到鼓勵,她也能和男孩一樣活力四射、一樣有好奇心、有開創精神、勇於冒險。
  • 正如米修萊所說,女人不幸的是她從小就由女人撫養長大。男孩一開始也是由母親一手養育成人,但是她通常很尊崇他的男性之質,而且他很早就擺脫了母親的影響;女孩的情況則不然,母親總要她完全融入女性世界。
  • 即使是心胸開闊的母親,一心希望孩子好,她通常也會認為將女兒養育為「真正的女人」才是明智,因為這樣才能見容於社會。
  • 我們都讓小女孩和其他女孩玩在一起,把她交給女老師教導;她和女流之輩共同生活,一如活在古時候的女眷內室中,別人為她選定她該讀的書、該玩的遊戲,讓她在無形中接受自己的人生境況,不斷向她灌輸珍貴的女性智慧,不斷告訴她女性的美德是什麼,教她做菜、縫紉、做家事,還教她怎麼打扮,做個有魅力、潔身自愛的女人;讓她梳起複雜的髮式,讓她穿著礙手礙腳、不便行動的貴重衣服,不得不小心翼翼,處處留神,要她動靜有節,站要站得亭亭玉立,走起路來別像鴨子:為了顯得優雅,就必須克制不假思索的行為舉止,別人會告誡她行為舉止千萬別帶有男孩子氣,不准她有暴力行為,打架更在禁止之列,總而言之,她被迫和她長一輩的女人一樣做個服侍男人的女僕,或是做個被當做偶像崇拜的女人。如今,在女性主義的影響下,鼓勵女人求學、運動,愈來愈普遍;不過她沒有成就,總會被視為很正常,更容易比男孩得到大家的諒解;大家總是期望女孩至少也要是個女人,不能失去她的女人特性,因為受到這樣女性化角色的牽制,她往往難有成就。
  • 有不少家務事,即使年紀還很小的小孩也可以勝任;但大人通常不讓小男孩插手這些事;卻會讓小男孩的姊姊或妹妹去掃地、撢灰,或是削馬鈴薯皮、幫嬰兒洗澡、顧著鍋裡的湯別冒出來等等,甚至會特別要求她去做。
  • 小男孩往往覺得父親做的事神祕莫測;以致他很難設想自己以後會成為什麼樣的男人。相反的,女孩非常明白母親這個角色的職能;就像她爸爸媽媽總是說:「她已經是個小女人了。」有時候,會有人說女孩比男孩早熟;事實上,如果說小女孩和成年女人頗為類似,其實是因為在傳統上,大多數的成年女人和小女孩差別不大。實際的情況是,小女孩也覺得自己早熟,能在幼兒面前當個「小媽媽」讓她自覺驕傲;她樂於讓自己變得很重要,她說起話來頭頭是道,她發號司令,還很威嚴地把小弟弟關在嬰兒床裡,平起平坐的和媽媽說話。
  • 父親的日常生活總是頗有威勢,而且有一種神祕莫測的感覺,像是他回家的時間不定、他的書房不可擅入,還有他的日用品、他的癖好似乎都是神聖不可侵犯。他賺錢養活全家,他是全家的依靠,是一家之主,對家人負有責任。通常,他外出工作,全家人都是藉由他和外面的世界有所接觸;父親等於是那廣大、險峻而極其美妙、充滿了冒險挑戰的世界之化身;他是向上提升的存在超越性,是上帝。
  • 她成長的文化背景,不管是歷史的、文學的,或是歌謠、傳說故事等,都使她浸淫在一片對男人的頌揚、讚美聲裡。古希臘是男人建立的,羅馬帝國、法國,還有其他所有的國家也是;拓荒歷險的是男人,發明工具以開墾土地也是男人;這個世界是由男人統治,以塑像、繪畫、書籍豐富這個世界的也是男人。男人的慾望、男人的自為尊大創造出來的迷思都反映在幼兒故事、童話、神話和傳說中,因此小女孩均是透過男人的眼睛探索這個世界,並漸次明白自己做個女人注定的命運。男人尊大的地位是壓倒一切的,珀耳修斯、海克力斯、大衛王、阿奇里斯、蘭斯洛、杜.蓋克蘭(十四世紀英法百年戰爭初期的法國騎士統帥、民族英雄)、騎士拜雅(法國中世紀的著名騎士,他的英勇事蹟受到當時作家頌揚,法國人稱他是中世紀騎士精神的象徵)、拿破崙,能和這些男人相媲美的卻只有聖女貞德一個,況且在她背後一樣有個偉大男人的影子——天使長聖米迦勒!
  • 最乏味的書籍莫過於那些記述聲名卓著的女人一生經歷之書了,與偉大的男性相較,她們的形象往往蒼白黯淡,何況,大部分的知名女人都沐浴在男性英雄人物的光輝下。
  • 現代小說也和古代傳說一樣,主角都是男人,地位尊大。
  • 在歷險小說中,環遊世界的向來是男孩,他們可以上船當水手出海航行,可以在叢林裡以樹上的野果果腹。所有的重大事件,都是由男人發軔。真實的經驗世界證實了小說與傳奇中講述的。
  • 女孩要是讀了報上時事、要是聽了大人的談話,她便會發現當前社會和從前一樣,都是由男人主宰。國家領袖、軍事將領、探險家、音樂家、畫家等等她崇拜的人物都是男人;能讓她心中為之激越的總是男人。
  • 神學家表示天使是沒有性別的,但是誰也不能否認天使都取了男人的名字,他們都以年輕俊美的男子外貌顯現。上帝在人間的代罪羔羊,全都是男的,是我們會吻他們戒指的教皇、主教,布道、做彌撒的神父,還有我們在告解室裡跪地向他懺悔的神父。
  • 她總會幻想如果投入男人的懷抱,他便能帶她攀上充滿榮耀的至樂國度。她深知要有個男人愛她,她才能得到幸福;而要有個男人來愛她,她必須耐心等待,等待愛情降臨。女人是睡美人、驢皮公主、灰姑娘、白雪公主,是只會從別人那裡收受、只懂得被動承受的女人。在歌謠裡、在童話故事中,都是年輕男子出發冒險去解救女人,他劈死巨龍、打敗巨人,公主則總是被人擄走,關在高塔上、皇宮中、花園裡、山洞深處,用鐵鍊拴在巨岩上,或是中了魔法沉沉昏睡——她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待。「王子總有一天會來救我……」「我心愛的男人總有一天會出現……」這些在流行一時的歌曲裡反覆出現的歌詞,在在向女孩暗示了追尋愛情的夢想要非常有耐心,要常懷希望。女人當務之急就是迷住一個男人;即使是勇氣十足、富於冒險精神的女人,渴求的都是能得一個男人的愛;往往,她心愛的男人只希望她擁有美貌,而不要求她其他的德行。從這一點便可以理解,女孩為什麼會如此注重外表,執迷不悟。不管是公主,或是牧羊女,都必須讓自己漂漂亮亮,才能贏得愛情,獲取幸福;殘酷的是,醜陋總會讓人聯想到陰險、惡毒。
  • 她們自成一個小圈圈,聚在一起取笑男孩,拿他們尋開心。其實要是男孩對她平等以待,她又會心中竊喜,覺得自己受到恭維;她很希望得到男孩的讚許。她也想成為優越階級的一員。就和在原始部落中的情況一樣,強制女人順服於男性霸權,會讓每個新近加入群體的女人起而反抗,其原因在於:女孩身上的存在超越性會聲討她存在內向性之荒謬無理。勒令她端莊守禮、要她穿行動受到限制的服裝、要她負責家務、不許她憑自己的內在驅力肆意而行,這些事在在惹惱她。
  • 有人做過大量調查,所得的結論幾乎相同,也就是說:所有的男孩都和古時候的柏拉圖一樣,宣稱還好自己不是女孩,不然就太可怕了;而幾乎所有的女孩都會表示可惜自己不是男孩。根據哈維洛克.艾利斯的統計,一百個男孩裡只有一個想要當女孩,一百個女孩中至少有七十五個很遺憾自己不是男孩。
  • 根據卡爾.皮帕的研究(這項資料出自法國當代精神分析家柏頓在他的著作《兒童的心靈與精神分析學》的引用),二十位十二到十四歲的男孩有十八位表示,要他們當什麼都好,但無論如何也不願意當女孩;而二十二位女孩裡有十位想要做個男孩,她們的理由如下:「當男孩比較好,因為他們不必像女人那樣受罪……媽媽會更愛我……男孩做的事比較有趣……男孩在課業上的學習能力比較強……如果我是男孩就可以嚇唬女孩……我就不再怕男孩了……他們比較自由……男孩玩的遊戲比較有趣……他們穿的衣服不會造成行動不便……」最後這一點常常出現在女孩口中,幾乎每個女孩都會抱怨長裙曳地,行動無法自如,還要擔心一不留神便會弄髒裙子或是淺色衣服。
  • 這個問題不只是女孩受到剝奪、遭受不公平的對待,為此深感痛苦,問題更在於將女孩置於這種處境的體制是有弊病的。在她身上,旺盛的生命力受到了壓抑,派不上用場的精力轉化為神經質;她們過於靜態的活動無法消耗她們過於飽滿的能量。女孩煩悶無聊極了,因為無聊,也為了補償自己深受其苦的低下地位,她只好沉溺在鬱鬱不歡而浪漫的幻想裡;她喜歡逃避到這種輕鬆愉快的白日夢裡,逐漸忘卻現實;她們任由自己情感氾濫,甚至到控制不了自己情緒的地步;因為無法採取行動,只好不斷說話,正經的話、駁雜的話東拉西扯,前言搭不上後語;因為被人忽視、「別人無法瞭解她」,她便在自戀的情緒中找尋安慰,她把自己看做是小說裡的女主角,孤芳自賞,自嗟自嘆;她變得喜歡賣弄風情,又愛裝模作樣;這些弱點在青春期表現得更為明顯。她往往以煩躁、發脾氣、哭泣來表現對自己處境的不適;她特別喜歡流眼淚(許多女人在成年以後也依然如此),原因主要是她喜歡扮演犧牲者——她一方面可以用這些行為來反抗,表示她對女人艱困處境的不滿,再方面這也能讓自己看來楚楚動人。法國十九世紀的杜龐盧主教曾提到:「小女孩真的很愛哭,我認識幾個小女孩甚至會對著鏡子哭,以得到雙倍的享受。」女孩的悲慘遭遇絕大部分和家庭因素有關,她總想切斷和母親的關聯;對她來說,母親有時候表現得很有敵意,但她自己有時候又亟需母親的保護;她總想獨占父親的愛;她很愛吃醋、很多心、很挑剔。她常常自己編故事,喜歡幻想自己並不是爸媽媽媽親生的,而是他們收養來的;她幻想他們有不為人知的一面,幻想爸爸、媽媽之間的關係,尤其愛幻想媽媽並不瞭解爸爸,爸爸並不快樂,他的妻子並不是他的理想伴侶,女兒才是最適合他的夢中情人;或者相反的,她會幻想媽媽覺得爸爸很低俗、粗暴,她很怕和他有肉體上的接觸。如果說女人愛幻想、愛裝模作樣、愛強說愁、喜歡假裝很投入、怪裡怪氣,應該從小女孩的處境來瞭解其成因,而不是把女人看做是神祕莫測的。
  • 她所處的環境處處受到男性世界的閉鎖、限制、支配;不管她提升得多高、投射得多遠,她頭上總會有塊天花板,四周總會有堵牆擋住去路。男人的天神遠遠居於高天之上,以致對他來說天神等於不存在。小女孩卻生活在由男人扮演天神的世界裡。
  • 女人和黑人之間最大的差異在於,黑人處境嚴酷,完全沒有任何特權,但他們會起而反抗自己不幸的境遇;而女人則是男人最有默契的同謀,自己限制了自己的發展。
  • 對男孩來說,不管他是不是有抱負、是不是輕率冒失,或者是不是害羞膽怯,他都可以全力奔向開闊的未來;他可以成為水手或是工程師,他可以留在田裡開墾,也可以到城裡謀職,他能行遍天下,他能成為富翁;面對著未來等著他去拓展的種種機會,他深覺自己是自由的。小女孩長大以後卻只能為人妻、為人母,或是為人祖母;她會一輩子像自己的媽媽一樣做家事,像媽媽從前照顧她一樣照顧自己的孩子;她才十二歲,但是她的一生已經注定了;她只要一天一天消極被動的過日子,用不著去開創自己的未來;對這個可以一步一步預見未來的人生,對這個每天每天都逃不了的人生道路,她既好奇又恐懼。
  • 二十世紀的德國婦科醫生李普曼在《青春與性》中,舉了一個例子:我第一次聽人說起男女之間的性關係時,極力表示這不可能,因為真是這樣的話,我爸爸媽媽也會做同樣的事,但他們在我心目中太高尚了,不可能做出這種舉動。我覺得這件事很噁心,我自己永遠不會這麼做。不幸,我不久就聽見了爸爸媽媽做這件事的聲音……那一刻真是可怕極了;我把頭埋在被子裡,摀住耳朵,恨不得離他們千里遠。
  • 別人給她的資訊支離破碎、前後不連貫,書上寫的也常互為矛盾,即使從機能、構造方面來解說也掃除不了她重重疑慮,千百個問題接連而生:做愛會不會痛?會很愉快嗎?會持續多久?五分鐘還是一整夜?有的書上說,和男人擁抱就會當媽媽,有的書上說,持續幾個小時的男歡女愛,女人還是不會懷孕。這件事大家天天都「做」嗎?或是偶一為之?
  • 無論她事先是否知道即將面臨這樣的改變,她有預感自己不會再是原來的自己;她被拋入了生命的循環週期裡,這將會抹滅她的自我存在,使她不得不依附於男人、孩子,到頭來注定要死亡。
  • 小女孩覺得她對自己的身體愈來愈陌生,它不再是她個體特性的直接表現;她的身體彷彿成了身外之物,同時對別人來說,她成了「物」;在路上,男人會盯著她看,會對她的身材說三道四。
  • 女孩之所以會對自己的外貌感到羞恥,和父母親的態度和教導方式脫不了關係。
  • 在斯特克爾《性冷感的女人》一書中,有位女士表示:因為家人不斷批評我的外表,我對自己的身體有非常嚴重的自卑感……我媽媽是個愛慕虛榮的人,她希望我十全十美,她總會在我身上找出許多缺陷,還特別請裁縫想辦法遮起來,像是肩膀下垂、臀部太寬、屁股太扁、胸部太豐滿等等的。有好幾年,我的脖子都鼓鼓的,媽媽便不准我光著脖子……我對自己的腳特別不滿意,青春期時,我兩隻腳非常難看,別人也老愛批評我走路的姿勢……雖然這些多少是事實,但是別人的批評讓我很不快樂,尤其在人家把我當黃毛丫頭看時,常會把我嚇壞了,以致根本不知道該怎麼舉手投足;我在路上遇到人,第一個念頭總是「要是能把腳藏起來就好了。」
  • 初經一來,她才意識到其中的涵義,羞恥感也在這時才出現。要是小女孩本來就對自己的身體覺得羞恥,有月經以後狀況會更嚴重。所有的證據都顯示:不管有沒有人事先跟孩子談到這件事,這對孩子來說都是讓人反感又丟臉的事。
  • 在古代,男性對月經這個神祕現象十分驚懼,後來女人厭惡月經多少也是這種男性心理的反映。
  • 的確,男孩在青春期時也感覺到自己的身體是個重擔,不過因為他們從小就為自己的陽剛之氣感到驕傲,所以會很得意地把青春期的發育看做是往這股陽剛之氣超越、提升;他們驕傲地展示腿上長出的毛,這讓他們看來像個男子漢;他們的性器官在這時更是可以用來較勁、挑戰之物。成為大人,這個轉變讓他心生畏懼,很多男孩一想到自己必須承擔「自由」的嚴苛挑戰,不由得焦慮難安;不過他們還是很滿意自己擁有男性的優越尊大。相反的,小女孩跨入成年階段時,她的人生便不得超出女性之質規限的範圍。男孩從新長出來的毛髮上,模模糊糊見到自己未來大有可為的前景;女孩面對這個阻斷她命運的「粗暴、閉塞的厄運」,只會覺得羞愧不安。陰莖在目前的社會背景、脈絡中取得了優越地位;同樣的,把月經視為「詛咒」也是社會的背景、脈絡造成的。前者象徵了男性陽剛之氣,後者則是女性陰柔之質。正是因為女性之質代表了「他異」與卑下,所以它的表現受到鄙棄。在女孩看來,她的生命始終是由那個無可捉摸的本質決定的,而這個缺少了陽具的本質不會擁有正面的評價。她是從雙腿之間流出的經血發覺自己身為女人。要是她能安然接受自己的景況,便會以愉快的心情看待月事……「現在,你是個女人了。」如果她一直不接受自己這個景況,月事會成為她的刑罰;她往往猶豫不決,不知道要不要接受自己的景況,因為污穢的經血很容易讓她既厭惡又恐懼。
  • 月經讓年輕女孩感到恐懼,是因為它使她墮入低下地位,也斲傷了她,使她成為殘缺不全的人。這種受到罷黜的感覺重重壓在她身上。假使她一直對自己做為一個完整的人感到驕傲,那麼她也會對流經血的身體感到驕傲。假使她一直保有這樣的驕傲,就不會為肉體感到羞辱。藉著運動、群體往來、智性活動、宗教活動開啟她向上提升之存在超越性的年輕女孩,不會認為自己性別的特性使自己成了殘缺不全的人,反而能輕易地超越限制。
  • 她身上的敏感帶開始發展,而女人的敏感帶分布廣泛,幾乎可以說遍及全身,所以,無論是家人之間的撫愛、不帶色慾的親嘴,或是裁縫師、醫生、理髮師無意間的觸碰,或是有人親切地用手摸摸她的頭髮、把手擱在她脖子上,種種膚觸都會讓她感受到敏感帶的存在。遊戲和其他男孩女孩扭打等等活動,往往會讓她體認到其中暗藏著更強烈的刺激感受,進而主動追求這樣的感受。
  • 年輕男孩高高興興承擔了自己的男性陽剛之氣,認為在情慾上採取主動的習性理所當然是他自己應有的;他的性慾望是具有攻擊性的、攫取的;在他看來,性慾等於是肯定自己為主體,肯定自己為向上提升的存在超越性;他會在同伴面前炫耀;使他自己騷蕩不安的性器官會讓他引以自豪;使他投向女人的內在驅力,和驅使他奔向世界的是同一股力量;他也是從這股內在驅力認識了自己。相反的,小女孩的性慾一向是隱匿的;她的性慾一旦起了變化,漫泛到她全身時,這股神祕力量會讓她焦慮不安,她像忍受可恥的疾病一樣忍受著這種騷蕩的感覺;它不是積極主動的;它比較是一種狀態,即使在想像中,她也無法憑己意滿足自己的慾望,消除心中的騷蕩;她從沒想到要攫取、捏塑、侵犯,她是等待與呼求;她體認到自己是依附於人的;她感覺到自己受到異化的身體面臨危險。
  • 年輕女孩對男人的恐懼、反感,和她小時候比起來更加含糊難解,也因此更讓人焦慮。過去,這股恐懼是因兒童時期的身體機能和成年以後的身體大不相同而產生的;但是現在,這股恐懼的根源在於,年輕女孩對自己帶有慾望的肉體感受到的複雜多變。她這時候明白了自己注定被人占有,因為這是她自己的呼求,同時她也抗拒著自己這個慾望。她對自己心甘情願扮獵物的被動存在,既期待又害怕。一想到要全身赤裸裸地出現在男人面前,心中便慌亂、激盪不已;她覺得自己將一無保留地暴露在他目光下。她還想到他會摟住她、觸摸她的手,這樣的接觸比他的雙眼更難以抗拒,讓她愈加膽顫心驚。但最最讓她排斥、恐懼的當然就是讓男人的性器官進入她體內。年輕女孩總是把她的身體等同於自我,她厭惡別人把她當成皮革一樣在她身上戳洞,或是把她當布塊一樣撕扯。但比這種肉體的創傷、痛楚更難以忍受的是,這些創傷、痛楚是她該當承受的。有個年輕女孩曾經對我說:「一想到要讓男人戳入身體就覺得很恐怖。」女人對男人懷有恐懼,並不是因為恐懼他的生殖器,但是對男性生殖器的恐懼證明了女人對男人懷有恐懼,並以它做為對男性恐懼的象徵;男性性器官侵入她體內總帶有猥褻、羞辱的意味,這個心理進而成為女孩一般的感受,因此男性性器官的侵入反過頭來成為引起她恐懼心理的最主要因素。
  • 在年輕女孩受到的各種壓抑中,最惡劣的即屬「虛偽」這一項——要她保持清純。正當年輕女孩在自己身上、在她周遭發現生命與性令人心中騷蕩的奧祕時,她卻必須緊緊守住自己純淨、無邪的形象。人人都希望她潔白如白貂、晶瑩如水晶,讓她穿上輕盈迷濛的蟬翼紗,以柔嫩甜美的紗帳布置她房間,一見她走近便壓低聲音說話,不准她看淫穢的書籍;不過每個「好女孩」心裡都會有「淫邪的」想像與慾念,即使在她最知心的朋友面前也會極力隱藏,甚至不敢對自己承認;她只想隨同流俗,照章行事;她開始懷疑自己,這讓她顯得陰沉、悲慘、病懨懨;到後來,要克服這種壓抑簡直難如登天。不過即使她竭力壓抑、克制自己,她還是覺得自己好像哪裡犯了錯,這種感覺讓她痛苦不已。在她成為女人的過程中,心裡不只懷著羞恥,還一直覺得很內疚。
  • 「在和賀黛成為好朋友以前,我常和一個名叫愛拉的女孩在一起。她是窮人家的女孩。她曾經在半夜被床嘎吱嘎吱的聲音吵醒,看到她爸爸媽媽『疊在一起』。她告訴我,她爸爸躺在媽媽身上,媽媽發出可怕的叫聲,爸爸還對媽媽說:『趕快去洗洗,就不會有事了。』她爸爸的行為讓我很不解,後來每次在街上遇見他,都會刻意避開,我卻很同情她媽媽(心想她會叫得很可怕,一定很痛)。有一次,我和另一個女孩討論到陰莖的長度,我曾經聽人說過它長約十二到十五公分;上縫紉課時,我們拿尺量,隔著裙子從『那裡』往上量,竟然幾乎可以到肚臍。我們都嚇壞了,要是我們結了婚,豈不是會被戳破了!」
  • 後來,我月經來了,有一次爸爸發現我的浴巾沾了血,他大發脾氣。像他這麼愛乾淨的男人,『為什麼非得跟你們這些骯髒的女人住在一起』,他讓我覺得月經來是我的錯。」
  • 她也從廁所牆上抄了很多塗鴉詩給我看;我還記得其中有一句是:『愛情的終極目標是什麼?就是在一根莖上懸著四片屁股。』這句詩讓我原來對愛情崇高的幻想深深跌進了爛泥裡。我下定決心,自己絕對不要落到這步田地;男人要是愛一個女孩絕對不會這樣要求她。
  • 童年已經一去不返,眼前這段日子在她看來彷彿只是過渡時期;在這段期間,她看不到任何切實可行的目標,所做的一切都只是為了消磨、等待。雖然表面看來活力無窮,充滿勁頭,但她的青春總是在等待中虛耗殆盡。她等待著男人出現。
  • 男人的的確確是這個世界的主宰;周遭的一切都在告訴年輕女孩,當男人的封臣,對她自己只有好處;她的父母親這樣慫恿她;父親為女兒能成功擄獲一個男人的心而自豪,母親確信女兒未來的人生會因此美好順遂;朋友都很嫉妒她,羨慕她是她們當中最受到男人青睞的;在美國的學院裡,衡量女學生的標準是看她有多少「約會」。結婚不僅是光榮的事業,而且和很多事比起來,它比較不累人。唯有走入婚姻,讓自己這個性別體現為男人的愛人、母親,才能讓女人在社會上全然保有尊嚴。她身邊的人與她自己就是以這樣的面向設想她的未來。大家一致認為,找到丈夫(或者在某些情況下是找到男性保護者)是女人一生的要務。在她看來,男人是「他者」的化身,一如她在男人眼中也是「他者」;但是男人這個「他者」對她來說是個本質者,而她自己相較於他,則是個非本質者。她將會擺脫來自父母家庭的束縛、擺脫母親的影響,她將會開啟未來,但這未來並不是她自己主動開拓、征服的,而是被動而溫馴地將自己交託在另一位新主人的手中。
  • 事實上,女人之所以遭受貶抑,並非她天生低劣,相反的,她之所以有種種不足、缺陷,根源即在於她受到貶抑;這個根源追溯起來,肇因於她少女成長時期、肇因於她周遭的社會,原因尤其在於人們為她劃定了僵化的未來。
  • 男孩大約在十三歲時學會了使用暴力,他們的攻擊性、他們的權力意志,還有喜歡挑戰的性格都在這時期發展起來;女孩大約也在這個年紀不再玩動粗的遊戲。她以後還是可以運動,只是運動有特定的準則,必須遵循人為的規範,和率性而為、訴諸拳頭氣力的強橫行為不能相提並論。
  • 女運動員從來無法感受到男孩把同伴的肩膀壓觸到地上的那股征服者的傲氣。
  • 到了青春期,尤甚於小時候的是,她們必須放棄超越既定世界的念頭,也必須放棄在人世間出人頭地的想法;她們不許涉歷險境、大膽行事、開拓種種可能的界域。特別是,對男孩來說非常重要的「無畏地面對挑戰」的態度,女孩卻幾乎從來都不曾體會到。
  • 男人只要以拳頭來表現他肯定自我的意志,他便覺得自己的主宰權得到了確立。面對任何侮辱、任何想將他貶抑為客體的企圖,男人都能奮力回擊,訴諸拳頭來解決;他絕對不容許他人超越了自己,他的主體意識必然以他自己為中心。拳頭的力量最能證明自己真的與自己、與自己的熱情、與自己的意志互相契合。
  • 青少年是不斷質疑這個世界,隨時可以起而反抗這個既定的世界,也因為這樣,在他接受這個世界時,他感覺像是自己主動確立了世界的存在;少女則只能被動地承受這個世界;這個世界不必由她來界定,而且對她來說,世界的面貌僵固不變。
  • 我也認識從小以教養男孩的方式帶大的女孩,她體力出奇充沛,而且她認為自己和男孩一樣健壯;雖然她容貌秀麗、雖然她每個月都會經痛,她還是一點也沒意識到自己是女性;她像男孩一樣豪邁粗獷、生命力旺盛、積極主動;她也像男孩一樣勇於冒險赴難,要是在路上看見有孩童或女子受人欺負,她會毫不遲疑以拳頭排難解紛。然而一、兩次惡劣的經驗讓她明白了男人拳頭的力量占上風。當她意識到自己實際上是羸弱無力的,她幾乎全然喪失自信;她從此做了個一百八十度的大轉變,變得十分女性化,讓自己成為被動存在,並且依附別人,不再是個獨立自主的個體。她對自己的身體不再有信心,這便等於失去了自信心。
  • 青少年的性驅力其實能讓他進一步以自己的身體為豪,他從這種自豪中感受到了向上提升的存在超越性與他自己的力量。少女也清楚意識到自己有性慾,但是大部分時候,性慾對她來說意味著羞恥。
  • 只要神經脆弱、血管舒縮不穩定未成為病理性的,便不會妨礙她從事任何活動;就像男人也是各有各的體質、稟性,他們也都分別承擔了自己身體的狀況,並不會礙及他的行事作為。
  • 以運動來說,要設定目標,必然是看體能的條件達到什麼地步;每個身體機能都各有各的極致要追求。羽量級的冠軍和重量級的冠軍一樣有價值;滑雪得冠軍的女選手並不比滑得更快的冠軍男選手差;不同之處只在於各人分屬不同的範疇。尤其是,關心自己體能表現的女運動員並不太會覺得自己比男人更受限。總之,即使女人體力羸弱,無法以膂力聲張自我,她還是可能以自己的身體來確立自己,以另一種方式展現自己,她體力上的不足很容易得到補償。她游泳,她攀岩,她開飛機,她奮勇搏鬥,她冒險犯難,在面對世界時,這樣她就不會像我在前面說的那麼怯懦。
  • 少女突然間成了靠工作謀生的人。她有了新的慾望,這些慾望和家庭無關。她常常要非常努力工作……晚上回到家累得半死,滿腦子亂七八糟塞滿了這一天的事……她回到家以後,情況又是如何呢?媽媽要她趕快去採買日用所需,還要她繼續做她沒做完的家務。明天工作要穿的衣服也要先準備好。而且她怎麼也排遣不掉那些一直糾纏著自己的私密念頭。一想到她哥哥在家裡什麼都不用做,心裡就更不滿,覺得自己真是不幸。(引自李普曼《青春與性》一書)
  • 在社會上,一般家庭都會要求少女待在家中,她若要出門,便會問長問短,從來不會鼓勵她依自己的意願,安排自己的閒暇活動,做她想做的事。我們很少看到女人獨自籌畫長途的旅行,無論是健行,或是騎單車出遊,也很少看到她們盡情地投入撞球、滾球這類的活動。除了女人所受的教育沒有啟發她們主動的精神之外,一般的社會習俗也阻撓了她們的獨立自主。如果她們在街頭遊蕩,就會有人打量她們,或有人試圖上前搭訕。
  • 這種失敗主義的根本原因在於,少女一點也不認為自己要為自己的未來負責;她覺得根本沒有必要鞭策自己,反正她的命運又不是自己決定的。並不是她知道自己比男人低劣,才將自己交託到男人手上;她將自己交託給男人,是因為她認為自己是低劣的,而且她的低劣是她自己設想出來的。
  • 母親都會囑咐正值青春期的女兒別再把男孩當做同伴,別主動誘惑他們,而要扮演被動的角色。她們如果想和男孩建立友誼,和男孩調情,要盡量避免表現得很主動;男人不喜歡帶男孩子氣的女孩,也不喜歡才女,或是精明幹練的女人;過於大膽、過於有文化、過於聰明、過於有個性的女人都會把男人嚇跑。
  • 少女不僅要懂得裝扮自己,妝點自己,還要壓抑自己的本性,並且在比她們成熟的女人濡染下,刻意讓自己顯得既優雅又有魅力。女人肯定自我會削弱她的女性氣質,並降低她吸引男人的可能性。少年則因為做一個人和做一個男人之間沒有矛盾,使得他的存在從一開始便容易得多,從小受到命運的眷顧。少年是在成就了自己的獨立自主時,建立了自己的社會價值,同時也建立了他的男性威望。雄心勃勃的人物(像是巴爾札克筆下的哈斯提涅亞克)在追求財富、名譽、女人時,所本的都是同一種心態;有一個刻板印象最能激發他的雄心,就是他認為有權、有勢、有名望的男人才會讓女人崇拜。少女的情況則剛好相反,做為一個完整的人而存在,和以做一個女人為天職,兩者在她身上是互不相容的。
  • 既然是要實現自我,當然就不能放棄自我,如果只有做為「他者」才能實現自我,那又怎麼不心生矛盾呢?
  • 還有人在自己的日記本上寫道:「我死後才許翻閱」,或是「請在我去世後燒毀」。小女孩喜歡保有祕密的心理,於前青春期開始發展起來,其後這種心理愈形強烈。她把自己關閉在孤獨的世界裡,不願向周遭的人揭露隱藏的自我,她自己將這個隱藏的自我視為真實的自我,但實際上,這不過是她自己想像出來的人物:她或者假裝自己是舞者,一如托爾斯泰筆下的娜塔莎,或者假裝自己是聖女,一如法國二十世紀初的盲啞作家瑪麗.勒內惠,或者就是單純像她自己這樣一個獨特的可人兒。總言之,她心目中這個女主角,遠遠不同於她在父母、在朋友眼中的樣貌。而且她還認為別人都無法瞭解她,但她和自己的關係益加親暱而熱切。她陶醉在自己孤獨裡,她覺得自己與眾不同、高人一等、獨樹一格。她相信自己未來的人生一定可以跳脫目前的平凡無奇。她以幻想來逃避眼前狹隘、庸碌的日子。她向來喜歡幻想,而且這時還比從前更沉迷。她以陳腔爛調的詩意來粉飾這個讓她恐懼的世界,她以月亮的清輝、以粉紅的雲霞、以柔嫩的夜色為男人這個性別戴上光環;她將自己的身體塑造為妝點了大理石、碧玉、珠貝的神殿;她會述說如童話一般讓人陶醉的傳奇,愚蠢而幼稚。她之所以常常顯得愚蠢幼稚,是因為她不能探取這個世界;若是她要有所行動,就必須看清楚這個世界;而她是處在迷濛不清中,所以她能夠以被動地等待應之。
  • 一如科萊特在《柯羅婷在學校》表現的,也像是羅莎蒙德.萊曼在可蕾特.奧德莉的短篇小說《灰塵》中含蓄表現的,幾乎每個少女都有同性戀的傾向;這種傾向和自我感覺良好的自戀心理幾乎沒有分別,她從其他女孩身上體會到的是自己讓人稱羨的柔嫩肌膚、玲瓏曲線;相對的,少女的自戀心理多少帶有崇拜女性之質的成分。在性的方面,男人是主體,所以一般而言,這會驅使他們追求與自己有別的客體,這個慾望也使男人與男人之間彼此是分隔的;而女人本身即為全然的慾望客體;也就因為這樣,在中學、大學、在寄宿學校,或是在作坊中,少女和少女之間會有這麼多「特殊情誼」,有些只是心靈上的情誼,有些則顯然涉及了肉慾。前者只是兩個彼此敞開心扉、傾訴心事的好朋友(證明對方是知心密友最誠摯的方式是,讓對方看自己的私密日記);通常,少女之間沒有涉及性慾的身體接觸,彼此相親相愛,而且常會以自己的身體做為抵押,保證自己感情堅真,譬如《戰爭與和平》中的娜塔莎用一把燒得炙紅的鐵尺燙傷自己的手臂,來表白她對宋妮雅的情愫;特別是她們兩人還互取許多親暱的小名,彼此還寫給對方許多充滿愛意的情書。
  • 女人和女人之間存在著默契,彼此很容易卸下羞恥心;一方在另一方身上引起的亢奮,通常沒有暴力的成分;同性之間的愛撫既不會破壞陰道前膜,也不須插入體內。它滿足的是兒童早期即有的陰蒂快感,並且不會在她身上引發令人不安的全新變化。如此一來,少女既可以滿足自己做個被動的客體,又不會覺得自己深深受到異化。
  • 男人讓她目眩神迷,卻也讓她心生畏懼。為了調和她心中這些矛盾情緒,她會將他身上令她畏懼的部分,和受她虔誠崇拜、帶著光環的神聖部分區分開來。她在男同學面前往往粗暴、野蠻,卻會將遙不可及的白馬王子化為她的偶像,例如電影裡的男明星(她會把他的海報貼在床頭上)、英雄人物(無論是已故或是還活在世間,總之都是些可望而不可及的人)、路上邂逅的陌生人(她知道自己永遠不可能再見到他)。
  • 少女經常會以極其強烈的方式展開想像的人生,就是因為她可以這種方式遁逃,避開具體經驗。
  • 在她十八歲時,曾經洞徹地寫下:「我寫信給C說我想當個男人。我知道我可以成為知名之士;但是穿著裙子,我還能走到哪兒去?婚姻是女人唯一的事業;男人的機會像輪盤一樣三十六個數字方格都有機會贏,女人的機會呢就只會落入『零』那一格,就像做莊家的就得賠。」
  • 有些嬌媚的少女想盡辦法吸引她們覺得「有意思」或是「很有魅力」的男人,但矛盾的是,要是男人回應了她們熱烈的情意,她們又會十分惱怒;她們之所以喜歡這些男人,完全是因為他是遙不可及的;他一旦真的成為情人,便顯得平庸。
  • 她為自己能吸引男人的注意、引起男人的讚嘆而感到自豪,但她厭惡自己反過頭來成為男人手中的獵物。進入青春期以後,她開始有羞恥感,而且在這種羞恥感中還帶著喜歡賣弄風情、自以為優越的心理,男人的目光對她來說是奉承,同時也是傷害;她只想讓人看到她自己願意展示的部分,而男人的目光總是太過銳利。她這種互為矛盾的態度,總讓男人無所適從。她會穿低胸的衣服、袒露大腿,但只要有人看她,她便會羞紅臉,生起氣來。她會故意去挑逗男人,但一發現自己在他身上引起了慾望,她又會非常厭惡,遠遠避開。男人的慾望對她是恭維,同時也是冒犯。在她可以自由施展魅力,能承擔自己的魅力引起的後果時,她會為自己能吸引男人而欣喜不已;而在她的面貌、外型、肉體是要奉獻給男人的、是被動承受的,她就會想要逃開覬覦她的這個外來者的自由意識。她的羞恥感之根源也就是在於此。在她想要大膽賣弄風情時,這種羞恥感就會油然而生,使她沒辦法放開自己,展示自己。
  • 這就是少女心態的特性,也是瞭解她大部分行為的關鍵;她不接受自然與社會強加在她身上的命運;但是她也不以積極正向的方式拋去這種命運。她內在有太多的矛盾衝突,以致沒有餘力與世界對抗;她只會逃離現實,或是以象徵的方式表達不滿。她心中每個慾望都帶著焦慮。她非常渴望跨入未來,掌握自己的前程,但又擔心和自己的過去決裂;她想要「擁有」一個男人,卻不希望成為他的獵物。在每個恐懼背後都潛伏著一個慾望:強暴讓她心生恐懼,但其中隱含的被動性卻讓她心生憧憬。所以她注定是「不真誠」,注定是狡猾多詐的;在她不斷否定自己的狀態中,她注定受到種種負面情緒的糾擾,這正表示她在焦慮與慾望之間矛盾掙扎。
  • 女學生之間講來講去的低俗故事不是為了滿足她們的性本能,而比較是為了否定性慾:她們只願意從幽默的角度來看性慾,把它看做是機械運作,直如外科手術一般。
  • 雖然少女注定當個被動性的獵物,她仍然要爭取自由,即使要為此忍受痛苦與厭惡之事,也在所不惜。在她以刀子劃傷自己,以火炭燙傷自己時,對抗的其實是男性器官侵入處女膜;因此她以傷害自己的抗議方式做為挑戰,以消弭這件事。稱她為受虐癖,是因為她的行為讓自己受痛苦,但她更是虐待癖,因為做為獨立的主體,她鞭笞、蔑視、折磨依附於她的肉體,她憎恨這個注定要順服於他人的肉體,卻又不與它截然劃清界線。因為無論如何,她都不願意本於真實自我,讓自己不再受制於做為女人的命運。她的虐待/受虐癖涉及了一種根本的「不真誠」。少女之所以會成為虐待/受虐癖,是因為她以否定的方式來接受自己未來做為女人的命運;如果她一開始不將自己的身體視為帶有慾望的肉體,也就不會心懷恨意地摧殘自己的肉體。
  • 在少年起而反抗他的父親、反抗世界時,他採取的暴力態度有其成效;他和同伴尋釁鬧事,他打架,他以拳頭證明自己是主體,他在世界上建立自己的威望,超越這個世界。但是少女卻無法像這樣確立自己、建立自己的威望,因此她滿心想反抗。她不想改造這個世界,也不想超越這個世界;她自己知道,或者至少相信,或甚至希望自己手腳受縛,而對此,她能做的就是以破壞來回應;她的憤怒帶著絕望;在情緒發作時,她摔杯子、砸玻璃、扔花瓶,這不是為了征服命運,而只是一種象徵性的抗議。少女是藉著此時的無能為力,來反抗未來受到奴役的命運;她那些徒勞無益的情緒發作並不能解開她的枷鎖,反而會使枷鎖愈來愈沉重。她施加在自己身上或是她周遭世界的暴力,向來是消極、負面的,這些暴力只能做做樣子嚇唬人,實際上沒有任何作用。爬樹、攀岩、和同伴打架的少年可以將身體上的疼痛、傷口、腫脹看做是他從事激烈活動必然會有的後果,區區不足掛齒;他不會刻意追求,也不會迴避這些必須承擔的後果(除非自卑情結使他的景況和少女相同)。少女看著自己受痛苦,用意是在心中品嘗拳頭的力量和反抗的滋味,並不在乎取得什麼樣的成效。她行為異常的根源是,她還一直停留在童年世界,無法脫逃,或者說她並不真的想脫逃;她在自我的牢籠裡做困獸之鬥,卻沒想要逃離牢籠;她的態度是消極的、被動的、象徵的。
  • 少女到了十六歲就經歷了種種難以忍受的考驗,像是青春期、月經、初次意識到性、初次經歷身心慾望騷蕩、初次的激亢、恐懼、反感,以及曖昧的經驗等,她將這些經歷一一隱藏在心中;她學會了小心翼翼保守這些祕密。
  • 少女沒有真正的意志,只有多變的慾望;她隨興地從這個慾望跳到那個慾望,彼此之間沒有任何關聯,也毫無理由可言。
  • 少女可以輕易表示她想要得到一切的一切,這是因為一切都不是靠她自己的力量取得的。也就因為這樣,在面對成人,特別是在面對男人時,她便會表現出「驕縱任性的孩子」之性格。
  • 在她這個滿懷雄心壯志、充滿光明希望的年紀,在她這個正要展現自己生存意志、試圖在世上占有一席之地的年紀,卻被迫處在這種被動而依附的景況中實在是很難承受的;女人就是在這個正要向外開拓的年紀瞭解到有許多事是不許她做的,瞭解到她必須否認自己、她的未來是取決於男人的歡心。不管是就社會層面,還是就性別表現層面來說,她心中初萌的這些新渴求一開始便受到壓抑,讓她始終得不到滿足;她所有的生命內在驅力、精神內在驅力都被阻斷。這也就是為什麼她內在確實很難維持平衡。她情緒不穩定、她流淚、她發脾氣,這並不是出於生理上的脆弱,而是意味著她極度不適應自己的處境。
  • 科萊特便常描寫這種青春少女在大自然裡感受到的歡暢,例如《西朵》中的這一段:我愛黎明天未亮的時分,媽媽也投我所好,她答應凌晨三點半叫我起床,讓我兩手各提一只空籃子出門,去溪邊的菜園,採草莓、黑醋栗,和紅醋栗。凌晨三點半,大地在一片原始的藍色中沉睡,潮濕而朦朧,我沿著沙石小徑往下走,沉沉低墜的濃霧先是潤澤了我雙腿,然後是我勻稱的身軀,接著是我的唇、我的耳朵,還有比身體其他部位都要敏感的鼻孔……就是在這條小徑上、在這個時刻,我意識到自己的價值,意識到自己優雅無比,並且感受到自己與第一縷微風、與第一聲鳥啼、與初升而未定形的太陽深有默契……清晨第一台彌撒鐘響,便是回家的時分。但我不會在飽酣景色之前轉回家門,總要在森林裡兜上一大圈、酣飲兩口我深愛的隱密清泉之後才轉回家門……
  • 就社會層面來說,她只有成為女人,才能跨入成年人的生活領域;她為了獲取自由,必須有所棄絕;然而在植物與鳥獸之間,她是個完整的人;她同時從家庭、從男性中解放出來,成了主體,是個自由意識。她從森林的奧祕中見到了自己靈魂獨有一人的狀態,從廣漠無邊的平原見到了她向上提升的存在超越性之具體形象;她自己就是這片一望無際的原野,就是向著天頂挺伸的樹梢;這一條通往將來未知之境的道路,她可以奔赴而去;坐在山丘頂上,全世界的豐美全呈獻在她腳前,由她獨攬;湍急的水流、粼粼的波光,讓她隱隱感覺到欣喜、淚流、出神忘我……這種種她還不曾切身經歷的感受;池塘中的漣漪、斑駁的陽光掩映,讓她心中隱隱嚮往著冒險犯難。氣味和色彩說著神祕的語言,不過特別有一個詞以勝利之姿高聲鳴響,這個詞就是「生命」。「存在」不只是一種抽象的命運,記錄在戶政事務所的資料裡,「存在」是未來,是富有肉感的豐富美好。擁有身體不再是個令人羞愧的污點;少女從自己被母親扼抑的慾望裡,感受到在大樹中升騰的汁液;她不再受到詛咒,她驕傲地宣稱自己與枝葉、與花朵有血緣之親;她這時折下一朵花,握在手中,她知道來日自己手中會擒住另一個活生生的獵物。她有慾望的肉體不再是污穢不潔的,它是歡愉,是美。與天空與原野融為一體的她是激發萬物、鼓動萬物的那一縷氣息,她也是歐石南每一株岔生的莖;她深深植根於大地的個體,是永無止限的意識,她既是「精神」又是「生命」;她的存在是必然的,是帶著勝利之姿的,一如大地。
  • 像是羅蘭夫人、盧森堡女士,她們也是在青春時期便有追求絕對之志,這樣的熱情之火點燃了她們一生。即使處在奴役中、處在被剝奪的處境裡,少女的叛逆也能賦予她極大的勇氣,起而反抗。她能體會什麼是詩,她也知道什麼是英雄的作為。要化納她無法融入社會的辦法之一,就是大步跨越已然劃定的界線。
  • 絕大部分的情況是,少女瞭解到她與世界的對抗,彼此的力量太懸殊,最後她不得不屈服。
  • 少女緩緩埋葬她的童年,埋葬過去那個獨立自主、任性霸道的自己;然後,順順服服地走進成年人的人生階段。
  • 少女的處境大大影響了她的性格與行為,如果處境改變,她呈現的樣貌也會隨之起變化。
  • 即使她要努力成為獨立自主的人,也會比少年來得困難。就如我前面所說,她的家庭、整個社會風俗都不支持她做這樣的努力。況且,即使她選擇了做個獨立自主的人,她還是會在生命中為男人、為愛情保留一塊空間。她總會擔心要是自己完全投身於某項活動,便會錯過做個女人的命運。她不敢承認自己心裡一直有這樣的感覺。但這感覺確實存在,它損及了她原先下的決心,限制了她的力量。總之,投入職場的女人都想在成功地做個女人與自己的工作之間取得平衡;這表示,她不只要花上許多時間妝扮自己,注意自己的外表,更嚴重的是,這意味著她的精力勢必被分散。男學生在日常課業之外,會讓思想自由馳騁,許多絕佳的靈感因此源源而生;少女的思緒、遐想卻完全用在另一方面,她想著自己的外貌,想著情人,想著愛情,在課業、工作上只花最基本的時間與精力,這些事對她來說並不是真的那麼必要。這並不表示她智力不足以支應這些活動,或是她無法集中精神投入其中,而是獨立自主與做個女人這兩方面很難取得協調。惡性循環就此形成。我們常常很訝異,女人一旦找到丈夫,竟然可以輕易放棄對音樂的愛好,放棄自己的學業、職業;其中原因即在於她很少全心投入某項願景裡,進而在實現自己的願景時獲得自我滿足。她周遭的一切都壓抑著她的雄心,而整個社會都給她壓力,強迫她從婚姻裡尋求社會地位,取得合法身分。她自然不想靠自己的力量在社會上創造自己的位置,即使她有心這麼做,也不敢放膽進行。只要在社會上男女之間的經濟無法平等、只要社會風俗還讓女人能以妻子、主婦的身分沾取丈夫的權益,那麼她以消極方式取得成功的夢想依然會延續下去,也會阻礙了她實現自我的可能。
  • 男人藉著射精排出壓在他心頭的分泌物;發情之後,他便完全放鬆下來,得到了快感。當然,他得到的並不只是快感,失落感往往隨之而來。與其說他真的得到了滿足,倒不如說暫時驅散了性的需求。
  • 女性被侵入和受精的途徑是陰道;是因為男性的介入,陰道才成為她性慾感受的中心,男性的介入對她來說始終意味著暴力的侵害。
  • 是暴力讓她從女孩變成了女人。在一般用語裡會說「奪走」處女的貞操、「採」她的「花」。這種讓女孩失去童貞的做法,並不是在持續的進程中以平和、和諧的方式完成的,而是使她和過去驀然斷裂開來,跨入一個全新的階段。
  • 她既然是客體,她滯怠的性質便改變不了她在性方面擔任的角色,以致很多男人根本不必費心搞清楚和他同床共眠的女人到底是不是真的想交合,或者她根本只是配合行事。男人甚至可以和女人的屍體性交。但如果男性沒有意願性交,交合這件事就不會發生,交合也是以男性滿足了做為完結。女人即使沒有性快感,也一樣會受孕。再者,受孕對她來說根本不代表完成了性交的過程;相反的,一旦受孕,便表示她受役於物種。她受奴役的處境是在懷孕、分娩、哺乳中一步一步展開,過程緩慢而煎熬。
  • 父權文明要求女人要守貞潔,卻多多少少認為男性有權力滿足他的性慾望,而女人只能在婚姻裡才能享有性。對她來說,沒有經過婚配儀式,便有了肉體接觸,那就是過失,是墮落,是挫敗,是軟弱;她必須捍衛她的貞操、她的名譽;要是她「屈服」、「墮落」,便會受到鄙夷;而對於征服她的男人,別人在譴責他時總不免透著欽羨。從原始時代一直到今日,大家總認為在性事上,女人提供的「服務」,男性總會以送禮物或是保障她的生計來酬謝她。但所謂「服務」,必然是讓自己為一個主子服務;在這樣的男女關係中,必然不是「以同等的方式相互看待」的對等關係。婚姻這個建制,以及自古以來就有妓女這一行,這兩件事都證明了女人向來是「獻出自己」的一方,男人付她報酬,取她為其所用。無論如何也阻止不了男人自認是主人,取地位比他低下的人為其所用。
  • 男人常用的情色字彙,往往取材於軍事用語,像是:在床上驍勇善戰、勃起的陰莖像一張拉滿的弓、他射精如打高射砲,他是機關槍,是大砲;他還會使用攻擊、突襲、凱旋這樣的形容。他發情這件事,總帶有某種英雄主義。
  • 實際上,男人的特權地位是來自於他具有攻擊性的生物基本特性與他在社會上身為首領、主子的身分互相整合而得;也就是透過這樣的整合,男人不同於女人的生理構造才顯出意義。因為在這個世界上,男人是具有主權的主體,他能強烈表達自己的慾望正顯示了他真正有擁有主宰權;一般都認為,性能力強的男人是健碩、有權威的——這些形容詞在在表明了他是主動性,是向上提升的存在超越性;相反的,女人只是個客體,提到她時會把她說成是「熱烈的」或是「冰冷的」,這等於是說她只能表現出被動的屬性。
  • 女人也和男人一樣會迷上常被比擬為乳房的溫暖沙丘,喜歡絲緞的觸感、鴨絨的滑嫩,和鮮花水果的甘美;而且少女尤其喜愛淡雅的粉彩,和薄絹、羅紗的迷濛。
  • 女人喜歡被人擁抱、被人愛撫,特別是從青春期開始,她便希望自己是被男人擁在懷中的肉體之身。
  • 少女對男人之所以既有慾望,又心生厭惡,不只是因為她對男性的侵略性懷著恐懼,另一方面也在於她自己深深有一種受挫的感覺,因為男人從觸摸、觀看得到的樂趣和性慾的快感是一致的,而女人要得到快感則必須抗拒她性慾本能的內在驅力。
  • 男性的慾望是一種張力,遍及全身,使神經、肌肉也因此緊繃起來;做愛時的體位、姿勢,需要他自主的以全身機能參與其間,這種自主性不僅不會驅散他的慾望,反而有助於激發慾望。但對女人來說,所有自主性的努力卻會妨礙她「被占有」;這也就是為什麼女人會本能的拒絕需要主動做些什麼,或是拒絕一直讓她處在緊張狀態的性交。
  • 一般而言,所有的「過渡時期」都讓人焦慮不安,因為它常常是不可逆的,一過渡就再也回不了頭。一旦成為女人,就是和過去完全斷絕,再也沒有挽回的餘地;但是少女面臨的這種過渡,比起其他的過渡更嚴重得多;它不僅讓昨日和明日脫節,還將少女拉出她久處其間的想像世界,拋入真實的世界中。
  • 男人在初次性經驗中,通常是主動、做決定的一方,無論他是付報酬給性伴侶,或是追求她、誘惑她。相反的,少女通常是被追求、被誘惑的,即使是由她先挑逗了男人,後來兩人的關係都還是由男人主導;他年紀通常比較大、比較有經驗、所以少女這個新經驗,理應由他負責;他的慾望比較具有侵略性、比較專橫而迫切。無論他的身分是丈夫或是情人,帶她上床的人都是他,她只有服從,任由他行事。
  • 她即使美如天仙,少女卻不一定相信自己的美貌;要是沒有男人的稱許,她不會為自己的身體感到驕傲。而讓她恐懼的也正是這一點;她情人的目光比一般人的目光更讓她畏懼,因為他有如審判的法官。
  • 很多少女為自己小腿太粗、乳房太小或太豐滿、臀部乾癟,或是某處長肉瘤這類的事煩惱不已;或者,也有人會擔心自己某個隱密的地方長得畸形。
  • 一般而言,女人進不去運用拳頭的世界;她們不像男人在兒童、青少年時期都經歷了和人打鬥的考驗,而她自己做為帶有慾望的肉體,就如同一件東西一樣隨人取用;而這時,在和男人身體對身體的接觸中,男人因為體力占上風,她勢必是被人握在手中、被人征服的;她不能再自由的夢想、逃避退縮、想方設法,她注定是獻給男人的,他有權支配她。
  • 更常見的是,不管是在哪個社會階層,沒性經驗的少女總會被猴急、想滿足性慾的情人既自私又粗暴地冒犯,或是認為自己擁有夫權的丈夫所冒犯,若是她不從,他會覺得受到侮辱,要是和她初次交合遭遇困難,他甚至會勃然大怒。
  • 何況,無論男人多麼彬彬有禮、多麼溫文儒雅,少女第一次和他交合的感覺,總是和強暴相去不遠。因為她希望他能撫摸她雙唇、雙乳,甚至渴望他能激起她在私處暗暗期待的快感,但男性性器官就這麼撕裂了少女,大剌剌長驅直入,闖進那不曾召喚他進入的地帶。常有人描寫到沒經驗的少女因這痛苦的驚嚇而昏倒在丈夫或情人的懷中,她原本以為終於要品嘗春夢的甜美滋味,沒想到實際上她的私處只感到疼痛;春夢的幻想破滅了,蕩漾的春情也了無痕跡,愛情到頭來跟外科手術沒兩樣。
  • 他帶她上旅館,他在精神上掌控著她,她愛他,便隨他擺布;「我好像被催了眠。我一邊走一邊求他放過我……我完全不知道我是怎麼來到旅館的。我只記得,我一直發抖,抖得好厲害。他試著讓我平靜下來,但費了好大的勁,花了好長的時間,我才見緩和。這時,我的意志再也不聽指揮,我身不由己,凡事任憑他。後來,在路上,我才回過神,感覺剛才發生的只是一場夢,自己在這時才醒過來。」
  • 幾乎所有的雌性動物都一樣,交合時,女人總是在男人之下(當然也可以是女上男下。但是在初次性經驗裡,男人幾乎都會採所謂正常的體位)。阿德勒甚至認為這一點即是女人自卑感的來由。從小,高等、低等的觀念便牢不可破;爬上樹,是值得驕傲的行為;天空是在大地之上,地獄則在大地之下;跌落、下降,是失敗;登高,是揚升;打鬥時,勝利是屬於把對手的肩膀壓在地上的人;於是女人是以失敗者的姿勢躺在床上;更糟糕的是,男人把她當做套著繮繩、馬銜的獸類一樣騎在她身上,奴役她。總之,她感覺到自己是被動的,正如她是被愛撫、被插入,她承受性交,而男人則是主動地投入。
  • 少年安然地接受自己的身體,自豪地宣告自己有權利享有慾望,但對少女來說,她雖然有自戀心理,她的身體卻一樣是個陌生而讓人不安的沉重負擔。男人的性器官如手指般輕便、靈巧;常常,他會拿它在同伴面前炫耀,或是跟他較勁;女人的性器官對她自己來說都是神祕的,它是隱藏的、煩人的、有黏液的、濕潮潮的,每個月還會流出血來,有時甚至會有污穢的體液,它有自己隱密而深藏危機的生命。
  • 男人撲向獵物時,如鷹似隼;女人則像肉食性植物一樣守候獵物自己掉入圈套,或像是吞沒昆蟲、幼童的沼澤泥淖;她代表的是吸吮、抽取、吸納,她是瀝青、黏膠,是一種凝止不動、偷偷滲入、黏滯性的呼求——至少她自己隱隱約約這麼覺得。
  • 第一次性經驗最好的狀況是:過程不帶暴力,也不是在猝然間發生;過程中沒有非得要如何,也不限定在某段時間內一定要完成,讓少女可以逐步克服自己的羞恥感,慢慢熟悉她的伴侶,享受他的愛撫。
  • 女人的性快感可以很強烈,是男人無法想像的。男人的性快感雖然強烈,但只集中在局部。除了性高潮的那一刻,男人都能以意識掌控自己;相反的,女人則完全受到異化;很多女人在這異化的一刻,感受到的感官歡愉最強烈,對她而言這也是愛的明證;但這一刻既是神奇、帶有魔力的一刻,也是讓人驚惶不安的一刻。
  • 根據斯特克爾的統計(許多性學家、精神分析家也認同他的數據),只有百分之四不到的女人在第一次交合時有快感,有百分之五十的女人要好幾個星期、好幾個月,甚至好幾年才會感受到快感。心理因素在這裡影響極為重大。她的意識層面和她身體機能的表現,這兩者緊密關聯,密不可分,就這一方面來說,她的身體可說是特別「情緒化」;她心理上的抗拒會抑制身體產生快感;由於得不到快感以做為補償,她心理上的抗拒會愈形鞏固,成為難以跨越的障礙。在很多情況下,這會形成惡性循環:不管是第一個情人的笨拙,或是一個不恰當的用語、一個粗野的動作、一個鄙夷的微笑都可能使她的蜜月,甚至使她整個婚姻生活留下不良的影響。
  • 確定的是,對男人來說,交合有明確的目標,也就是射精;當然,要達到這個目標涉及了許多其他非常複雜的意向;而這個目標一旦達成,便像是個完結,即使慾望沒能完全滿足,至少得到了安撫。相反的,對女人來說,交合的目標一開始並不明確,涉及的比較是心理層面,而不是生理;她渴望身心受到騷蕩,渴望歡愉,但是她的身體並不知道什麼是性愛明確的完結,也就因為這樣,對她來說,交合從來未曾真正結束,因為它不知道哪是算是完結。男性的快感如繃緊的箭矢,當它來到一定的關口,便是頂點,然後在性高潮中猛然奔洩而下,嘎然而止;男性性行為的模式是有終點的,而且一旦洩精,並無法立刻再次性交。女性的快感則會擴散到全身各部位,而不是集中在生殖器;甚至,即使集中在生殖器,陰道攣縮也不會構成真正的性高潮,而是形成像一波一波浪潮,有節奏的湧起、落下,周而復始,一次又一次達到頂點,然後漸次消散,依稀朦朧,卻不會完全止息。因為沒有明確的界線,她的快感是可以持續的;會限制她愛慾能力的,通常是神經疲勞,或是心臟無法負荷,或者是心理上已經滿足,而不是在肉體上有了明確的滿足;即使她已經抒解了、已經精疲力竭,她也沒有完全發洩自己的慾望。如古羅馬諷喻作家朱維納所言:Lassata necdum satiata(被男人弄得精疲力竭但未得滿足)。
  • 她在讓自己成為客體時,也渴望能保有自己的主體。因為她整個身體都受到慾望、身心騷蕩所激動,她比男人更嚴重受到異化,她只有在和男人融合為一時,才是主體;必須是男女雙方彼此付出,互相收受,兩者交融在一起;要是男人只收受而不付出,或者是他給了她歡愉而從她那裡得不到歡愉,女人會覺得自己暗中受到他的擺布;在她將自我實現為「他者」時,她是非本質者的一方;因此她必須否定自己的他異性。這也就是為什麼身體與身體彼此分離的一刻對她來說向來痛苦難當。男人在交合之後,不管他是悲傷或歡欣,也不管他是被自然所愚弄或者是他征服了女人,他總會否認自己是肉體,並且再度成為一個完全整合的身體,他可以睡大覺,他可以洗個澡、抽根菸、到室外透透氣。她則希望肉體的接觸能持續下去,直到讓她成為肉體的陶然迷醉狀態消散殆盡;分離是極為痛苦的拔除自己,一如斷奶的過程;她會怪她的情人總是猝然抽身離開。但更讓她受到傷害的是,他以言語將她從深深與他交融為一的美好時刻中喚醒過來。
  • 「夠不夠呢?你還要不要?感覺很棒吧?」提問本身就已經是「分離」,把愛慾的行為轉換為由男性主導的機械性活動。他的確也是基於這一點而向她提出問題。男人追求的主要是主宰女人,遠勝於追求和她融合為一,或是以同等的方式相互看待的對等關係;兩人的結合告終之後,他又成了唯一的主體;他必須有極深的愛,或是極為慷慨大方,才會放棄這個男性特權;他喜歡讓女人覺得受到屈辱,喜歡占有女人,不管她自己的意願如何;他總是希望自己收受的多於她付出的。
  • 讓疼痛帶有愛慾的價值,並不表示她的行為表現即是被動、順服的。疼痛往往有助於增強肌肉的緊張,喚起因強烈的性亢奮、性快感而變得麻木的感官感受;這是劃破肉體之夜的一道刺目閃光,可以將情人從迷醉的深淵中拉升而起,以便讓他再次墜入迷醉之中。
  • 瑪麗.巴斯基爾塞夫也提到了幻想與現實的差距:我這生一直有個幻想,就是想要找個人來主宰我,但是在現實生活中,男人和我比起來一個個都平庸得很,他們只讓我厭惡。
  • 美好性慾的充分展現,需要女人在愛情、溫柔、感官肉慾等方面都克服她自己的被動性存在,並且和她的伴侶以同等的方式相互看待。只要男女兩性之間彼此抗衡、互相較勁,男性性慾與女性性慾之間不對等的尊卑地位便會成為無法解決的難題;但如果女人從男人身上滿足了慾望,又獲得他的尊重,這些難題便會迎刃而解;在他渴望她肉體的同時如果也認可她是自由意識,她便能在自己做為客體時,依然是個本質者,在她自願順服於男人之時,她仍然是自由的。在這種情況下,情侶雙方便能各自以各自的方式共享歡愉;彼此都體驗到屬於自己的歡愉,並且這個歡愉的根源是來自於對方。
  • 男女之間的和諧,需要的並不是精湛的技巧,而是在直接、立即的性吸引力之基礎上,彼此慷慨地付出自己的身體與靈魂。
  • 許多女人都在自己不再能激起男人慾望時,才終於下決心坦率表現自己的慾望。
  • 因為女人多少適應了自己被動的角色,她在做為主動的個體時始終覺得很挫折。她覬覦男人之處,並不是他那可以占有他人的性器官,而是希望自己也能像男人一樣可以攫取獵物。
  • 並不是所有的女人都願意用被社會認可的、一成不變的傳統方式來解決她們性的問題。
  • 一個充滿生命力、具有攻擊性、精力過於旺盛的女人渴望發揮自己的主動性,而不願做個被動性存在;長得不美、有殘疾的女人可能會表現出男人的特性,以補償自己低下的地位;要是她性敏感帶的感受能力還沒有發育完成,她便不會渴望男人的愛撫。
  • 女人是個存有者,人們卻要她讓自己成為客體;在做為主體時,她的感官慾望是具有侵犯性的,卻不能從男人的身體得到滿足,因此引發了她的心理衝突,她的情慾不得不去克服這個衝突。一般都認為傳統的兩性制度是正常的,女人是獻給男人的獵物,在她為男人生下後代以後,她便能取得擁有主權的主體地位。但是這種看似「自然的」兩性制度其實是建立在大家多少心知肚明的社會整體之共同利益上。
  • 如果要提所謂的自然本性,我們可以說女人天生就是同性戀者。事實上,女同性戀的特別之處在於拒絕男性,而且喜愛女人的身體;但是少女向來畏懼男性性器官的插入,畏懼男性的支配,也多少都厭惡男人的身體;不過對女同性戀者來說,女人的身體是她慾望的客體,一如男人也以女人的身體做為慾望的客體。
  • 男同性戀之所以會讓異性戀的男人、女人產生敵意,是因為異性戀者都希望男人做個支配的主體。
  • 事實上,男人代表了正向者與中性者,也就是說,他是雄性,又代表了人,而女人只是負向者,也就是雌性。每當她表現得像個完整的人時,旁人便會說她像是男人。
  • 所謂「真正的女人」其實是個人工產物,是文明社會製造出來的,一如從前製造了「閹人」一樣;女人賣弄風情、溫順乖巧這些所謂的「本能」其實是被灌輸的,就像男人為自己的陽具自豪也是被灌輸的;實際上,男人並不是始終都能以做個男人為天職;女人也有充分的理由不那麼溫馴地接受派任給她的使命,要她非得做個女人不可。
  • 大部分的女孩在意識到自己受到女性之軀所限,無法從事自己的喜好活動或行業時,都是既憤慨又絕望。
  • 少女因為溫順、害羞,才依循傳統的看法扮演女性的角色;但是她如果覺得社會給予她的報償不足,她的屈從便很容易轉為反抗。
  • 她之所以取男性化的態度,是因為她若是維持自己女性化的態度,放棄像男人那樣享有種種利益,她所得到的回報便會是不成比例,做個女人的她只能取得少少的可能性。所有的女孩都很羨慕男孩穿的衣服輕鬆舒適;女孩如果認為鏡中的自己會有個美好前程,她也會覺得有荷葉邊的女性服裝很適切;要是鏡中反映出來的面目平庸,看不到未來,那麼有花邊、緞帶的服飾就會讓她深感束縛,甚至覺得自己很可笑。
  • 有許多女運動員是同性戀者;她們不願意讓自己敏捷、放鬆、有衝勁、肌肉強健的身體成為被動的肉體;它不以神奇魔力呼求男人的愛撫,它是要探取世界,而不是這世界上的一物。
  • 但是對有支配慾的女人來說,同性戀未必是絕佳的解決方式;因為她尋求的是確立自我,不能徹底滿足她的女性性慾讓她很受挫;在她看來,異性戀既對她是一種減損,也是一種豐盈;而做為同性戀,她在排除了自己性別受到的限制之時,也以另一種方式限制了自己。正如性冷感的女人在渴望享受快感的同時卻又拒絕快感,女同性戀者也是,她一方面想當個正常而完整的女人,另一方面卻又寧願不是這樣的女人。
  • 在下述兩種情況下,少女很難擺脫她的影響:她從小就受到性格焦慮的母親之溺愛,或是她從小就受到「壞媽媽」的虐待,使她深懷罪惡感。在前一種情況下,母女之間的感情往往近乎同性戀,兩人睡同一張床,互相撫愛,或是親吻乳房;女兒長大後便會在其他女性情人的懷抱中尋求同樣的母性溫柔。在第二種情況下,女兒亟需另外有個「好媽媽」,能保護她不受從前「壞媽媽」的傷害,驅走她受到的詛咒。
  • 而女人和女人之間的愛情則是彼此靜觀凝思;愛撫對方的目的比較不是將對方占有己有,而是逐漸透過對方創造自己;因而就此抹消了「分離」,再也沒有爭鬥,沒有勝利,沒有失敗;在完全以同等的方式相互看待的對等關係中,每個人都是主體,同時也是客體,是君主,也是奴隸;這樣的二元性是彼此最完美的默契。
  • 事實上,女人之所以是同性戀,沒有哪個因素是具有決定性的;一個人的性取向始終涉及了在繁複的處境中、以自由意志所做的抉擇;在性方面天生所具的並不能主宰每個個體的生命,而應該說,每個個體的情慾表現反映的是,他面對存在時所採取的整體立身態度。
  • 我們很有理由說,把女同性戀截然分為「T」、「婆」兩種類型是完全沒道理。女同性戀者之所以會將自己畫分為這兩種類型,往往是因為她們把社會上一般的男女配偶模式套用在自己身上,模仿異性戀情侶的行為。即使一個穿著嚴謹的套裝,一個穿著飄逸的洋裝,這並不表示前者等於是T,或後者就是「婆」。就近細察,我們會發現她們的性慾是很難明確辨別的(除了少數例外)。女人之所以是同性戀,是因為她不願意受到男性的支配,而且在認出另一個女人同樣也是獨立自主的之時,會讓她欣喜不已。
  • 女人和女人若有衝突,她們則會表現得很殘忍,會彼此揭瘡疤、互相挑釁,會追究到底,糾糾纏纏,非要把對方逼到絕境才罷休。男人的沉著冷靜(無論是出於自制,或是因為他根本不在乎)可以擋下女人的脾氣爆發,讓它止息。但事情要是發生在一對同性情侶身上,就會淚上加淚、吵上加吵,誰也不肯放過誰;她們會一再指責對方,怒氣怎麼也發洩不完,一再想把事情弄個水落石出的慾望怎麼也滿足不了。苛求、責難、嫉妒、專橫……所有婚姻生活中的苦毒怨恨都加倍釋放了出來。
  • 其實男人並不是真的尊重女人,他們只尊重活在他們羽翼下的女人(妻子、情人、「受供養」的女人);女人要是暴露在沒有男人保護的世界中,她便得面對這個會攻擊她、會對她冷嘲熱諷、對她懷有敵意的主宰階層。
  • 男裝通常比較舒適方便而簡單,便於行動,不會絆手絆腳。
  • 事實上,同性戀並不是性變態,也不是命中注定的厄運。它是「在某種處境下所做的抉擇」,也就是說這既是動機強烈的抉擇,又是自由的抉擇。無論是基於生理的、心理背景的,或是社會環境的因素,促使主體做出這樣的抉擇的,沒有一項是有決定性影響力的,何況,這些因素都還需要進一步釐清。
  • 婚姻對男人和對女人來說向來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男人需要女人,一如女人也需要男人,但是這種彼此需要的關係從來不曾讓雙方互為平等,不曾讓彼此以同等的方式互相看待;女人從來不曾形成一個和男人對等的階級,彼此平等互惠,平等訂定契約。在社會上,男人是個獨立而完整的個體;他主要被視為生產者,他藉著為群體做的事來確立自己存在的正當性。
  • 女人在由父兄掌權的家族中處境一如奴隸或附庸,她總是由家族中的男人作主嫁給另一個由男人掌控的家族。在原始的氏族社會,父系的族人幾乎把女人當做物;她是在兩大氏族間用來交換的物品。
  • 女人在婚姻中有兩個應盡的義務:一是必須為群體社會生養後代。
  • 女人在婚姻中的第二個義務是,滿足男人的性需求,為他料理家務。女人在社會群體中被迫承擔的,大家都認為本來就是她該為丈夫提供的「服務」,丈夫則會以禮物,或是以讓妻子繼承他的財產做為回報,並負責贍養她;社會群體便藉由丈夫來酬謝她的犧牲奉獻。妻子因履行義務而取得的權利,即是丈夫必須承擔的義務。
  • 在這種情況下,女孩好像完全是被動的;她是由父母作主,嫁了出去,給了男人。男孩則是自己決定婚姻,把女人娶回家。男人在婚姻中尋求的是他們存在的延伸擴展,與再次確立自己的存在,而不是尋求存在的權利;婚姻是他們在自由中自己選擇承擔的。
  • 婚後,女人在世界上取得了一塊自己的「封地」;在法律的保障下,男人不得任意侵害她;但她就此成了男人的附庸。他是一家的經濟之主,因此在社會眼中,他即代表這個家庭。女人以他的姓名為姓名;她參與他的信仰、融入他的階級、他的圈子;她隸屬於他的家庭,她是他的「一半」。不管丈夫到哪兒工作,她都只能跟著走;端以他工作的所在決定夫妻的住所;她與自己的過去斷然決裂,併入丈夫的天地中;她整個人為丈夫奉獻;她也必須獻上貞操,必須對他絕對忠實。
  • 丈夫身為生產者,超越家庭利益進而社會利益效力的當然也是他,在他與社會合作建構群體的未來時,社會也為他開啟了未來前程,所以他體現了向上提升的存在超越性。女人則注定要延續物種的生命,注定要照料家庭,她即體現了閉縮的存在內向性。
  • 事實上,每個人的存在都兼具超越性與內在性;要超越,必須維繫原有狀態;要朝未來向上提升,必須納入過去;與他人交流,他必須確立自我。超越與維繫這兩個面向隱含在所有的生命活動中。
  • 她的工作就是延續、維護生命,千篇一律;她讓物種生命無所變異地傳承下去,她維持日常生活的穩定節奏,看緊家中門戶,讓家庭安穩和諧;她無法憑己力直接探取未來或世界;她只能透過丈夫,才能超越自身,朝向社會群體開展。
  • 時到今日,婚姻還是保留了大部分的傳統面貌。譬如最明顯的是,婚姻對年輕女子的壓制仍然遠遠大於年輕男子。在許多社會階層中,年輕女子除了婚姻外別無出路。
  • 至今,現在的人還是和從前一樣認為性行為是妻子應該為丈夫提供的「服務」;他從中「取得」歡愉,並在其他方面回報她。女人的身體是他購置的物品;對她來說,他是一筆資金,她有權支取。
  • 在美國,單身女子比在法國更被看做是社會身分不完整的人,即使她能賺錢謀生;她手指必須套上婚戒,才能獲得一個人的全部尊嚴,並取得完整的權利。特別是,只有已婚婦女生育子女才會受到尊敬;未婚媽媽向來被視為醜聞,孩子對她是沉重的枷鎖。
  • 與其說做父親的將女兒送嫁,還不如說他終於甩掉了包袱;因此想找丈夫的年輕女子必須激發男人結婚的慾望,而不能光等他主動上門。
  • 然而年輕女孩即使很想結婚,卻往往畏懼婚姻。婚姻帶給她的好處比帶給男人的更多,所以她非常渴望走入婚姻,但是在婚姻生活裡,她必須做更大的犧牲;尤其,對她來說,這意味著和過去斷然決裂。我們都知道有許多年輕女子一想到要搬出父母親家便焦慮難當,婚期愈近,焦慮便愈深。不少精神官能症往往在這時期激發出來;這種情況也會發生在害怕承擔新的家庭責任的年輕男子身上,不過這在女人身上還是比較常見,原因正如我們上面所說,在這個生活起大轉折的時期,心理疾病會表現得更為明顯。
  • 一般來說,讓人走入婚姻的並不是愛情。弗洛伊德表示:「丈夫是心裡所愛的那個男人的替身,而不是那個心愛的男人本人。」婚姻與愛情幾乎本來就注定是兩回事。婚姻制度的本質不是建立在愛情上。婚姻是丈夫和妻子在經濟、性慾上的結合,以群體的利益為依歸,婚姻並不能確保個人的幸福。在父權制度中,婚姻甚至可能由家長全權作主,男女雙方直到舉行婚禮當天才見到對方的面(目前,某些伊斯蘭教徒的婚姻還是如此)。從社會的角度看,婚姻是不可能建立在隨時可能發生變化的感情或是情慾上。
  • 然而因為一般認為妻子本該為丈夫提供性的服務,她自己也因此從婚姻得利,所以當然就沒人在乎她自己選擇的權利。婚姻的目的在於,讓女人得不到男人享有的自由;然而如果沒有自由,就沒有愛情,也沒有自我的個體性;女人為了確保自己終身受到丈夫的保護,她必須放棄對男人的愛情。
  • 黑格爾在他的《精神現象學》(第二卷第二十五頁)中也以樸直的方式表達了同樣的想法:然而女人做為母親、做為妻子,她以這兩種的身分與男人建立起來的關係有其特殊性,它有一部分彷彿是自然的,隸屬於感官歡愉,另一部分則像是她在這種關係中端端看著自己消逝不見,帶有否定的性質。正因為這樣,這個特殊性有一部分是隨機偶然的,永遠可能被另一種特殊性取代。在以愛慾統轄的家庭中,涉及的並不是這個丈夫,而是泛指的丈夫、泛指的孩子。女人與丈夫、孩子之間的關係並不是建立在個人感受性上,而是建立在普遍概括性上。女人和男人在倫理生活上的區別,正是在於女人之不同是源於這種特殊性,而且也源於她的快感當下即具有普遍概括性,而不具有個體獨特性的慾望。反之,在男人身上,這兩方面是區分開來的,而且因為男人像公民一樣擁有意識到自我的力量與普遍性,他因而購得了慾望的權利,同時對此慾望保有自己的自由。因此在女人與男人的關係中,如果摻入了特殊性,這種關係的倫理性質便不純粹;然而既然做為女人的倫理性質是如此純粹的,其個體獨特性也就無關緊要了,而且女人不具有對自我的認識,一如這個自我是別人的。
  • 婚姻雖然易於讓女人的性生活具有倫理意義,事實上卻是有意抹煞女人的性生活。
  • 女人在性方面遭遇的這個挫折,男人倒是很樂見其成;他們都會抱著樂觀的自然主義之態度表示女人本來就該逆來順受,說:這是她命中注定的;《聖經》裡的詛咒讓他確信自己這個成見是有道理的。女人懷孕的痛苦(這是女人在短暫而依稀的歡愉之後不得不承擔的代價),甚至是男人常拿來開玩笑的話柄。「五分鐘的快感換來九個月的痛苦……插進去容易,生出來難啊。」這一前一後的對比常讓男人開懷大笑。
  • 蒙田最後的結論是:女人拒絕接受由男人制訂的社會生活準則,她們一點也沒錯,這些準則她們從來無權置喙。也難怪女人會和我們明爭暗鬥……我們已經知道,女人比我們更有能力愛人、愛得更熱烈,是我們無可比擬的……我們竟要她們克制這種與生俱來的慾望,這實在是斯可忍孰不可忍……我們要女人身體健康、充滿活力、發育良好、營養充足,同時又要她們守身如玉,也就是說要她們既熱又冷;因為根據社會習俗,我們說的這種不讓她們熱火燃燒起來的婚姻,是很難讓她們解飢渴的。(《隨筆集》第三書第五章)
  • 父權的倫理觀念則蠻橫要求新婚妻子必須以處女之身獻給丈夫,以避免她腹中帶著外人的種子進入夫家,丈夫要完全擁有這個屬於他的肉體之所有權。
  • 處女的貞操具有道德上的、宗教上的、神祕意義上的價值,直到今日,絕大部分的人還是認為它很有價值。
  • 人文主義的道德觀認為,人們所有的真實經歷都帶有人的意義,和人之為人息息相關,其中均注入了自由的精神,也就是說在真正合乎道德的愛慾生活中,能自由地承擔、接納自己的慾望和歡愉,或者至少是奮力一搏以爭得自己能承擔、接納自己慾望的自由;但這只有以愛、以慾望承認對方是個獨特的個體時才可能實現。
  • 英國性心理分析家哈維洛克.艾利斯表示:「發生在婚姻中的強暴一定比發生在婚姻之外的強暴來得多。」在《產科月刊》中(一八八九年第九卷),紐奇保爾醫生收錄了一百五十多件女人在性交時因陰莖插入受到撕裂傷的病例;肇因多是男方過於粗暴,或是因酒醉、姿勢不良、器官大小不成比例引起的。
  • 在英國,哈維洛克.艾利斯的報告也記錄了,有位女士詢問了六位已婚婦女在新婚之夜的反應,這六位聰明伶俐、家庭小康的女人都表示,第一次性交是一大震撼;六人當中有兩人在事前對性完全不瞭解,另外四人則以為自己知道性是怎麼一回事,但是在實際經歷到這件事時,心理上多少還是受到傷害。
  • HM太太從小在清純的環境中長大,一想到新婚之夜就很害怕。她的丈夫不讓她躺下,要她站在床前任由他很粗暴地脫光了衣服。他也很快地把自己脫光,還強迫她看他,讚美他的陰莖。她雙手遮臉,不想看。他因此大吼:「你幹嘛不留在你家就好。蠢貨!」他立刻把她甩到床上,粗暴地和她發生性關係。當然,她後來永遠成了性冷感。
  • 事實上,有許多女人即使當了母親、祖母,都不曾體驗到快感,甚至沒有慾望騷蕩的感覺;她們有時候會拿醫生證明,或以其他藉口來逃避「夫妻義務的污穢不潔」。《金賽性學報告》指出,在美國有許多做妻子的「宣稱做愛已經做得夠頻繁了,希望她們的丈夫別這麼常要求她做這件事。很少有女人希望能更密切地做愛。」但是我們知道,女人是有能力連續無數次做愛的。這之間的矛盾正說明了,本來以為可以規範女人性慾的婚姻,反而扼殺了她的性慾。
  • 如果男女雙方是出於愛、出於慾望而有性行為,初次經驗的困難、障礙很容易克服;彼此都滿心喜悅地為對方付出,彼此都意識到對方是自由意識,肉體之愛便會強而有力,彼此都能保有自己的尊嚴,一點也不會有受屈辱的感覺;所以,不管兩人怎麼做都不可恥,因為對雙方來說這些都不是被迫忍受,而是滿心渴求的。不過婚姻的本原可以說是悖亂的,因為它將原來應該建立在自然本能上的互相交流,化為權利與義務;婚姻讓男女雙方以普遍概括性來設立對方,使得身體像是工具,因而有損於人的尊嚴;做丈夫的一想到他只是在盡義務,往往就變得很冷漠,而做妻子的一想到必須獻身給主宰她的人,就會感到羞恥。
  • 二十世紀法國左派政治家萊昂.布魯姆在他的著作《論婚姻》中即很切中要旨地指出這個矛盾。認為依社會習俗建立起來的婚姻,夫妻之間很可能因此產生愛情,這種想法實在很虛偽;認為因實際利益、因社會習俗、因合乎道德而結合的夫妻,兩人一輩子都願意慷慨地帶給對方歡愉,這種想法也一樣荒謬絕倫。然而認為結婚要建立在實際利益上的人總有一堆理由說,建立在愛情上的婚姻無法保證夫妻兩人生活幸福,理由是:年輕女人經歷到的理想愛情並不一定會讓她體驗到性愛;她精神上的愛戀、她的幻想、她的激情都是她幼年時期或是青少年時期心理執念的投射,並經不起現實生活的考驗,也無法長久持續。就算她和情人彼此在肉體上有強烈而真實的吸引力,這也不是建立兩人終生關係的穩固基礎。
  • 斯特克爾表示:「婚姻創造了古怪的角色轉換,創造了錯置的性慾,創造了擅長做戲的演員、演出了一幕幕的戲,這使得介於表面與事實之間的那一條界線隨時可能遭到破壞。」
  • 事實上,我們不能將肉體之愛看做是最終的目的,也不能只把它看做是為達到目的的一種方法;我們不能只為性而性,但也不能為了其他的緣故而性。這也就是說,在人的一生中,性應該是人生的餘興,而且應該是自主的行為。這也就是說,肉體之愛最重要的是,它應該是自由的。
  • 男人對家中事物不甚感興趣,因為他可以和整個世界接觸,也因為他可以有各種計畫、目標以確立自我。而女人被囚禁在家庭領域裡,她能做的就是把監牢變成王國。
  • 女人透過家務事,具體地讓自己的「巢」屬於自己;這也就是為什麼即使「有人幫忙做家事」,她還是會插手;至少她會監督、檢查、批評,將僕人的勞動成果化為自己所有。管理家務能讓她的存在於社會上取得正當性;留心食物、衣物的供應,照料一家人的生活,也是她的任務。她因此自我實現為主動性存在。不過我們接下來會發現,這個主動性存在並不能讓她脫離存在內向性,無法讓她確立自己的個體獨特性。
  • 然而女人並未被號召來建立一個更美好的世界;家、房間、髒衣物、地板都是僵固不變之物,她只能不斷驅逐持續滲入她領域中的惡之本原;她與灰塵、污漬、污泥、油垢搏鬥;她直接和罪惡、和撒但打起仗來。但是她只是絲毫不得喘息地努力擊退敵人,而不是投入一個正面的目標,這樣的命運真是可悲;家庭主婦常常滿腹怒氣的忍受這個命運。
  • 在法國作家朱昂多的《丈夫紀事》中有位愛麗絲,她喜歡做家事的癖好是來自於她極度想要掌控一個世界的心理、來自於她旺盛的生命力、來自於因沒有目標而空轉的支配意志;她這種態度,也是向時間、向世界、向生命、向人、向一切存在事物做挑戰。
  • 上市場時,女人在排隊時、在商家裡、在街角和別的女人話家常,她們便從這些談話裡確立「主婦的價值」,各自從中取得自己認為重要的意義;她們覺得自己是這個團體的一員,而且在這一刻之間,這個團體是和男人那個團體對立的,一如本質者對立於非本質者。
  • 女人浪費了許多時間和精力追求這種完美與獨特;就是因為這樣,所以做家事對她來說會是「繁瑣、混亂、沒完沒了、怎麼也停不下來的事」,一如法國作家夏爾東所言。因此我們很難衡量做家事到底耗費了家庭主婦多少心力。
  • 我有位曾經患了抑鬱症的女性朋友告訴我,她健康的時候,常在不知不覺間便做完家事,還有餘暇做其他更勞心勞力的事,而在她發病時,她卻無法再做其他事,整個人完全被家事占據,往往耗盡整天的時間也不見得做得完。
  • 所以,家庭主婦的勞動成果必然是要讓人使用,讓人把它消耗掉;她非得放棄自己的勞動所得不可,她所有的努力到最後都是為了讓人毀壞它。要她甘心樂意接受這樣的事,不覺遺憾,至少要讓她這個小小的犧牲能取悅家人,換來家人開心。
  • 整體而言,婚姻在今日是已然消逝的社會風俗殘存之物。家庭主婦的處境和以往比起來更為不堪,因為她還要盡同樣的義務,卻不再享有同樣的權利;她還要操持同樣的勞務,卻得不到報酬,也得不到尊崇。
  • 女人在家裡的工作並不能讓她得到獨立自主;做家事對群體而言並沒有直接的助益,它不導向未來,也沒有任何生產。做家事,如果是屬於一種生產活動,或是一種行事作為,以此超越自我,併入社會,這時,做家事才能說有意義和尊嚴。所以,這也就是說,當家庭主婦並不能讓女人得到解放,反而是讓她依附於丈夫和孩子;她是透過他們來證明自己存在的正當性,她在他們的生命中只是個非本質的中介。
  • 一回到這個新家,必然會讓她深感焦慮。她和自己父母親家裡的關係必然比她和丈夫家的關係來得密切。脫離自己原來的家庭,一如徹底的斷奶;她在這時會感受到被人拋棄的焦慮,也會感受到不知如何抉擇是好、讓人暈眩的自由。雖然每個人的情況有異,但這種斷裂多少是痛苦的。
  • 過去,年輕女孩在父母權威的庇護下,她有自由可以反叛、可以寄託希望;她有自由可以拒絕或超越這個提供她安全與保障的生活環境;她可以從家庭溫暖中往婚姻超越;現在,她結了婚,在她面前再也沒有別的未來。她跨入丈夫家以後,大門便在她身後關上,眼前就是她在這世界全部的命運。她很清楚有什麼工作等著她——就是那些她母親做了一輩子的工作。日復一日,重複著一樣的儀式。在她還是年輕女孩時,她雖然一無所有,但她有希望、有夢想,她擁有一切。現在,她在這世界中擁有一小塊天地,她苦惱地想著:就是這樣子了,再也不可能改變。永遠都是這個丈夫、這個家。她再沒什麼可期待的,再沒什麼重要的東西可要。
  • 他不能取代她父親,更取代不了她母親的角色,他也不會給她她嚮往的自由。她在新家的孤獨中,依附於這個多少有點陌生的男人,她不再是個孩子,而是個妻子,並且注定要當母親,這樣的處境讓她不寒而慄;她永遠離開了母親的懷抱,迷失在沒有任何前途召喚她的世界裡,被遺棄在冰冷的現在,發覺這個純屬假象的世界無聊而蒼白。
  • 索菲亞.托爾斯泰在她結婚一年後寫道:他老了,全神貫注在工作上,而我覺得自己這時好年輕,好想做些瘋狂事!我不想上床睡覺,只想轉來轉去地跳舞,但跟誰跳呢?我周圍一片暮氣沉沉,身邊都是些老人。我壓抑自己青春的衝動,它在這個理性的環境裡顯得太格格不入了。
  • 即使年齡差距不大,年輕男子和年輕女子也會因為受到的教育不同而彼此有差距;她生活在女性世界中,從小就被灌輸要當個女人,尊重女性的價值、保有女性的智慧,而他則浸淫在男性的倫理規範中。男女之間往往很難互相瞭解,衝突遲早會發生。
  • 婚姻通常使妻子依附丈夫,所以,夫妻之間的問題對她來說尤其尖銳。婚姻的矛盾在於,它涉及了性,也具有社會的功能。在妻子心目中,丈夫的形象即反映了這個雙重面向。他是具有男性權威的半人半神,要取代她父親的角色,當個保護者、供應者、監護人、導師;妻子理應在他的陰影下得到發展;他是維護價值的人、保障真理的人,夫妻之間的倫理關係也是由他來確立。但他也是男人,她必須和他共享性經驗,這種常顯得羞恥、古怪、污穢,甚至是讓人驚惶,總之是充滿隨機偶發性的親暱關係;他一面請妻子與他同享動物性的慾望,另一面又堅定地引導她邁向理想。
  • 女人經常會出於道德感、出於虛偽,或是出於自傲、羞怯的心理,活在自己的謊言裡,假裝自己很愛丈夫。法國作家夏爾東在他的作品《夏娃》中表示:「我們可能一輩子都沒發現自己向來憎惡親愛的丈夫,只會以這是憂鬱啊或是別的名詞來掩飾。」
  • 因為丈夫年紀往往比她大,也因為他擁有男性威望,根據法律,「一家之長」必然由他擔任,不管是在社會上、精神上他都比她優越;而且他在智識方面也高她一等(至少表面上是如此)。他比女人受到更多文化的薰陶,或者至少在職業技能的培育上高於女人;從青少年時期開始,他就對世上之事務感興趣,這些事務是由他管轄;他懂一點法律;他瞭解政治;他參加某個政黨、某個工會、某些協會;他是勞動者、是公民,他把自己的想法付諸行動;他經歷過現實的考驗,而現實是不可能讓人作弊的,這也就是說男人一般都有推理的技能、重視事實和經驗、多少具有批判精神;而這些正是很多年輕女子缺乏的;即使她們讀過書、聽過講演、參加過文化活動,她們在不意間累積起來的知識並無法構成文化;她們推理能力不足,不是因為腦子有缺陷,而是因為沒有實際的操練來訓練思考;對女人來說,思考比較是消遣,而不是工具;即使她聰明、敏感、誠懇,也會因為缺乏智識的技能,而無法表達自己的主張,做出結論。也就因為這樣,她的丈夫即使比她平庸許多,她也很容易受到他指揮;他知道怎麼讓自己看來有理,即使他根本是錯的。男人在論理時,常仗勢欺人。
  • 女人有時也會試著反抗。但最後她總會吞忍下來,不管情願、不情願,就像在易卜生的作品《玩偶之家》中,娜拉便會讓男人替她思考;他才是夫妻間代表意識的一方。她或是羞怯,或是笨拙或懶惰,把一般的問題或是抽象的問題全推給男人去思考,以他的意見為意見。
  • 丈夫通常都樂於扮演精神導師和主導者的角色。白天,他和同儕之間有種種嫌嫌隙隙,他必須對上級唯命是從,晚上回到家,便希望自己是高高在上的,由他下達的命令都是不容置疑的真理。
  • 婚姻促使男人成為一個任性而專斷蠻橫的人,握有主宰權是他最普遍、最難以抗拒的誘惑;將孩子交由母親宰制、將妻子交由丈夫宰制,便是在這世上扶植暴政;往往,成為妻子的顧問、導師,或是讓妻子讚揚他、欽佩他,並不足以滿足他,他還想要發號施令,想要做個君王;從他童年時期、從他整個人生日積月累下來的忿恨,或是在日常中接觸的其他男人他們的存在即傷害了他,也讓他蒙受羞辱,他回到家便擺出威權,將積怨一古腦發洩在妻子身上;他是暴力、權力、剛毅的化身;他聲色俱厲地下達命令,要不他就大吼大叫,用力拍桌,這一幕對妻子來說已是家常便飯。他堅信自己握有所有的權利,要是妻子稍顯獨立自主,對他來說便是背叛;他要妻子沒有他就不能呼吸。
  • 她往往很矛盾,一方面因為自尊自傲而有性冷感的傾向,另一方面則希望以熱烈的感官慾望來取悅她丈夫,使他依戀她。
  • 最重要的是,她要懂得傳統的那一套做妻子的該怎麼「抓住男人的心」,她要瞭解他的弱點,表示欣賞這些弱點,她要既奉承他又鄙夷他、既順服他又抗拒他、既要放縱他又要對他的行為時時保持警覺,這幾個要項必須很有技巧地交叉運用。尤其,最後這一項運用起來特別棘手,既不能讓他太過自由,也不能讓他沒自由。要是她太隨著他,說不定會眼睜睜看著他溜掉,讓他把金錢、熱情花費在別的女人身上,而這些原是她該有的;而且她最怕的就是他的情婦對他太有影響力,要求他與她離婚,或者至少情婦成為他心目中最重要的人。然而要是她完全不准他有風流行徑、要是她監視他、與他大吵大鬧、處處苛求他,一旦將他惹惱,反而可能使他起而和她作對,讓彼此關係嚴重惡化。她要知道怎麼拿捏得宜,該「退讓一步」就得退讓。
  • 托爾斯泰的婚姻狀況當然是屬例外;還是有許許多多「運作得很順利」的夫妻,也就是說兩人相處和諧,在一起過日子不會互相刁難、也不太需要彼此欺騙。不過幾乎沒有夫妻逃得過「無聊、厭煩」這一關。結婚幾個月或幾年後,無論是丈夫讓妻子成了他的應聲蟲,或是兩人各自守在自己的天地中,常變得彼此沒話好說,沒什麼可交流。夫妻在一起生活,雙方都喪失了獨立自主,卻還是擺脫不了孤獨;他們以引不起任何變化的靜止方式互相同化,而不是以積極活躍的動態關係彼此扶持;這也就是為什麼在精神的領域、在愛慾的領域,他們都無法付出自己,也不會有交流。
  • 近年來,中產階級帶著崇偉、讚頌的眼光來美化婚姻,把日常生活單調的一面看做是一場冒險,把忠誠看做是高尚的愛戀,把無聊煩悶看做是智慧,還把家人之間的恨意看做是最深沉的愛的表現。事實上,兩個互相憎恨卻離不開彼此的人,他們的關係並不是人與人之間最真實、動人的關係,而是最可悲的關係。相反的,最理想的婚姻狀態應該是,雙方都是完全獨立自主的人,彼此都在自由之中因為愛而互相吸引,進而結合在一起。
  • 對夫妻雙方來說,對方不過是「隨機偶發的給定」這種無可抗拒的沉重負擔;也就是將對方看做是個荒謬而且其「給定」非出於他自己抉擇之存在,對另一方來說這是去愛他、承擔他的必然條件,甚至是物質條件。上述的說法是蓄意混淆「承擔」和「愛」這兩個字,婚姻的迷思也就是從這裡產生。其實要承擔,就不是愛了。
  • 這帶有依戀、怨恨、仇視、規範、忍讓、怠惰、虛偽等種種複雜情緒的夫妻之愛,如果說它值得我們敬重,只是因為它讓我們得以在社會上取得存在的正當性。然而一般的情愛與肉體之愛相同,要讓這樣的關係是發自於真實自我的,就必須讓它是自由的。自由並不是任意妄為,感情的維繫不是靠短暫的承諾,只有願意正對自己的意志、正對自己特殊的景況,以決定維繫或結束這個感情的人才能真正經歷感情;在不受制於任何外來的規範,而且是在沒有恐懼的真誠經歷中體會到的,這樣的感情才是自由的。相反的,受制於規範的「夫妻之愛」要每個人壓抑自己,要每個人活在欺瞞中;它從一開始便讓夫妻無法真正認識對方。日常的親密相處並無助於彼此瞭解,也不能讓兩人更親暱。
  • 她什麼都沒做,也就什麼都不是;她們的自我得不到確定,她們感覺自己擁有無限的可能,並認為旁人對自己都不瞭解,於是便刻意讓自己鬱鬱寡歡,逃避到幻想中,或是裝模作樣、裝病、躁狂、吵吵鬧鬧;她們在自己身邊製造悲劇,或是把自己關在想像的世界裡。
  • 一個想以清明意識、以真實自我體驗自身處境的已婚婦女,往往只有一條路可走,即很有骨氣地將一切堅忍下來。因為她在各方面都無法獨立自主,只能於內在尋求自由,因此這種自由是抽象而空泛的;她拒絕所有現成的原則與價值,她自做判斷,她自行查詰,藉此從受到奴役的婚姻中逃遁開來;但是她這種以傲骨自持的心理、這種「忍耐到底、克制到底」的作為,只是一種消極的態度。她這種壓抑自我、犬儒遁世的態度,使她不能正面積極地發揮自己的力量;而她是熱情的、有活力的,她努力運用自己的力量,去幫助他人、安慰他人、保護他人,為他人付出,有許許多多做不完的事;不過即使做了不少事,她還是沒有找到自己真正可以戮力以赴的目標,她的種種作為只是虛耗。她常常覺得孤單難耐,覺得自己一無所成,最後便否定自己,毀了自己。
  • 婚姻的悲劇不在於它無法保障原先向女人許諾的幸福(但幸福本來就是無法保障的),而在於:婚姻摧殘了女人,讓女人過著千篇一律、單調無聊的生活。女人到了二十歲,人生是很豐富的;她經歷了月經來潮、初次性經驗、婚姻,以及初為人母等種種新經驗;她發掘世界,也發掘了自己的命運。過了二十歲以後,她成了家庭主婦,永遠和一個男人結合在一起,懷裡抱著孩子,她的人生到此便了結。真正的行動、真正的工作是男人專享的特權。她只能忙著一些瑣事,這些事有時很累人,但永遠也填滿不了她的心靈。人人讚美她犧牲自己、為家人奉獻,但她自己往往覺得盡心盡力「照料兩個庸庸碌碌的人一輩子」真是白花力氣。
  • 如果兩人結合,彼此都想以對方來彌補自己的不足,就注定會失敗,因為這表示各人原本就是殘缺不全的;婚姻應該是兩個獨立自主的人為彼此共享而結合,而不是讓人隱退、讓人逃避、讓人得救治、讓一人兼併另一人的處所。
  • 夫妻不應該是個封閉的小團體,而應該是個融入社會、在社會中不靠外援而能充分展現自己的人,和另外一個同樣也投入群體社會中的人,兩人為了開展自己而結合,而且是建立在兩個自由意識彼此接納對方的結合。
  • 有些伴侶是為肉慾之愛而結合,各自仍然保有交友的自由、個人事業的自由;有些伴侶則是因友誼而結合,但這不妨礙他們各自保有性的自由;既是情侶又是朋友,但彼此都不把對方當做是自己人生唯一的依靠,這樣的伴侶則比較少見。男人、女人之間的關係可以有很多樣,可以是志同道合的朋友、可以是知心密友,可以有溫存、有默契、有愛情,彼此可以是對方歡樂、富足、力量的泉源。婚姻失敗,該負責的並不是丈夫或妻子,而是婚姻制度本身,它從一開始便引人誤入歧途。
  • 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在不是自己選擇伴侶的情況下,就認為他們應該一輩子在各方面滿足對方,這實在是荒謬絕倫,也難怪會因而產生虛偽、欺瞞、敵意、不幸。
  • 傳統的婚姻正在起變革,但它仍然壓迫著男人和女人。
  • 很多年輕夫婦讓人覺得兩人已經完全平等了。但是只要經濟仍然掌握在丈夫手中,這樣的平等也只是假象。
  • 主人和奴隸的辯證在這裡最能得到印證:在壓迫他人之時,自己也成了受壓迫者。男人正因威權在握才會枷鎖加身;因為他是唯一有收入的人,所以妻子會要他開支票給她;因為他是唯一有工作、事業的人,所以她才會要求他有成就;因為他是唯一能體現向上提升的存在超越性的人,所以她才會想竊取他的存在超越性,以它做為自己的目標,成就自己。從另一方面來看,女人專斷、獨裁的表現,其實更顯出她不是獨立自主的,因為她很清楚男女兩人的成功,還有她自己的未來、她的幸福、她的存在正當性都有賴於他;如果她一意堅持要他遵循她的意願,其實她自己已經異化為他。
  • 男女之間有個很大的差別是,女人的依附性是內在化的,即使她表面上享有自由,她還是奴隸;而男人本質上就是獨立自主的,只是從表面看來他是受到束縛。
  • 事實上,從生物的基本特性來看,雄性、雌性都不是因對方而成為受害者,而是兩者皆為物種的受害者;同樣的,夫妻雙方也是他們被迫依循的婚姻制度之受害者。如果說男人壓迫女人,做丈夫的會大為憤慨,他認為受壓迫的是他;他的確是受到壓迫,但問題是,目前社會的所有規章都是男人為男人制訂的,整個社會是由男人基於自己的利益建立起來,並將女人置於目前的處境中,而這使得男女兩性都受困,同樣遭受痛苦。
  • 為了男女雙方著想,這種狀況必須有所調整,做法就是不讓婚姻成為女人的「職業」。有些男人以「現在的女人受的毒害已經夠深」為藉口而反對女性主義,他們這個理由其實是不合邏輯的。就是因為婚姻把女人變成了「母螳螂」、「血蛭」、「毒藥」,所以才必須改造婚姻,進而改造女人的處境。女人之所以處處要依靠男人,是因為她無法靠自己。男人在讓女人解放的同時(也就是說讓她在這世界上有事可做),也解放了他自己。
  • 註37:(原注)海爾茂對娜拉說:「你想我會因為你做事不用大腦就不珍惜你了嗎?不會的,不會的,你只要完全依靠我,聽我給你的建議,聽我給你的指導就是了。要是我沒把女人的柔弱無能看做是無窮的魅力,那我算什麼男子漢……你就放輕鬆點,安心吧,我有開闊、堅固的翅膀可以保護你……對一個男人來說,不無痛苦的原諒他妻子的無知無能,會帶來難以形容的甜蜜與滿足。她在這時候可以說既是他妻子,又是他孩子。從此以後,你對我來說就是這樣,是個迷失、困惑、無措的小女人。娜拉,什麼都別擔心,你只要敞開心胸,坦坦然然和我在一起,我就當你的意志、你的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