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西蒙‧德‧波娃(Simone de Beauvoir) / 譯者:邱瑞鑾 / 出版社:時報出版

ISBN: 978986262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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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為母親,讓女人源自於自然法則的生理特性全然落了實;這是她「自然」的使命,因為她整個生理構造都是為了讓物種永存。但我們已經說過,人類社會從來不會完全任由「自然」擺布。特別是,近百年來,生殖不再只是任憑機緣湊巧來決定,而是由人類意志所掌控。
  • 反對墮胎合法化的人士所持的論點荒謬絕倫。
  • 目前的法律不准墮胎,才真的是讓女人冒極大的風險。
  • 前不久,有個外科醫生因為犯了墮胎罪而自殺,就在同一個星期,有位父親幾乎將他三歲的兒子責打致死,卻只被判了三個月的緩刑。
  • 這裡要補充的一點是,那些最尊重胎兒生命的人往往是最熱中把成年男子推到戰場去送死的。
  • 基於實際的考量而反對墮胎合法化的,它的論點根本站不住腳。
  • 教會信賴的是上帝的恩典;它認為人不過是上帝手中的工具,靈魂的救贖取決於上帝與這個靈魂之間。那麼,教會為什麼不讓上帝將胎兒的靈魂接到天堂去呢?如果主教大公會議批准這件事,上帝並不會表示異議,就像虔誠的信徒在屠殺印第安人的那個年代,上帝也沒有表示異議一樣。
  • 要女人拿掉孩子的往往是誘惑她上床的男人。或者是沒等她知道自己懷了孕,他就已經拋棄了她,或者是她極力向他隱瞞這件事,或者是她從他那裡得不到任何幫助。
  • 她們試著用勾針、用金屬桿來墮胎,但沒兩下就先刺傷自己;有位醫生跟我說過,有位無知的廚娘想把醋灌進子宮,卻注入了膀胱,讓她疼痛難當。做人工流產,常因為過程粗暴,後續照顧欠周,往往反而比正常分娩來得更難忍受,所引發的神經失調甚至可能導致癲癇,或是招致嚴重的內科疾病,還可能造成致命的大出血。
  • 墮胎並不能說是謀殺,但也不能說是單純的避孕措施;因為在受孕以後,生命就開始了,阻止生命繼續長成便是扼殺生命。這個未出世的孩子會在有些女人心頭永遠縈繞不去。
  • 從小就不斷有人告訴她,她生來是要生兒育女的,還對她稱頌母性的光輝;做為一個女人要承受生理上的種種不便(像是月經、婦女病等等)、要負擔無聊的家務事,所有這一切都因她擁有生育這個奧妙能力而被看做是理所當然的,本來就是她該做的。而男人為了保有自己的自由,為了不妨礙自己未來的發展,便要求女人放下女性可以追求的勝利,以利於他自己全心投入工作。但面對墮胎,孩子再也不是無價之寶,生育也不再是神聖的生理功能,這種繁殖的能力反而成了非必要的、讓人討厭的事,說來這又是女性生理上的另一個缺陷。
  • 即使她願意墮胎、希望能墮胎,女人仍然覺得這是她身為女人就必須做這樣的犧牲,也就是說從此她必須將自己的性別看做是詛咒,看做是殘疾,是危險。
  • 面對男人在公開場合中加以倡導、自己在私底下卻不當它一回事的規範,女人怎麼可能遵行呢?無論男人是高聲讚揚女人的偉大或是高聲讚揚男人的價值,女人都知道不能再相信他的話;她們唯一可以確定的是,她們被翻攪了的而流著血的肚子、成為碎片了的血紅色生命,她們的孩子不復存在。
  • 對許多墮過胎的女人來說,世界再也不同以往。
  • 斯特克爾在《性冷感的女人》裡中肯地表示:「不准墮胎的這條法律非常不道德,因為每一天、每一刻都有人不得不違犯這條法律。」
  • 女人往往是被迫生育的。每個女人對懷孕與生育的感受各不相同,就看她當時的心境是叛逆、是逆來順受、是稱心如意,或是滿心渴慕。
  • 懷孕最主要還是女人自己與自己之間的一場心理歷程;她既覺得懷孕豐富了她的人生,又覺得這使她成了殘缺不全的人。胎兒是她身體的一部分,又是剝削她生命的寄生物。
  • 對即將為人母的她來說,主體和客體之間的對立消失了;她和自己腹中的胎兒彷彿成為暗昧難明的一對,「生命」完全占據了他們兩人;她掉進大自然的陷阱中,她成了植物、動物,是儲備養分的膠質,是孵育胎兒的機體,是一顆蛋。
  • 她原是個具有意識、有自由的人,在此時卻是受到生命驅使的被動之工具。
  • 做母親的女人在自己的身體中異化自己,在受到社會尊崇的母親地位中異化自己,這讓她產生美好的幻覺,以為自己是「在己存有」,是符合社會需要的現成「價值」。
  • 日復一日,這塊從她肉體之身中增生出來、有異於她自己肉體之身,會在她身上漸漸增長;她是物種的獵物,物種將它的神祕法則強加在她身上,一般而言,這種異化讓她心生恐懼。她嘔吐所反應的就是這種恐懼。
  • 食慾旺盛、沒有食慾、噁心嘔吐同樣都表現了當事者的慾望擺盪在留住胎兒、除去胎兒之間,對這樣的取捨猶豫不決。我認識一位年輕女人,她不只嚴重嘔吐,還嚴重便祕;她曾經對我說,有一天她覺得自己好像既想除去胎兒,又想努力留下他;她身體上的反應正好符合了這兩種互為對立的慾望。
  • 在懷孕的最後階段,母親與孩子漸漸要分離了。孩子開始有了動作,他腳一踢,踢在包覆著他、將他與世界隔離的子宮壁上,踢在通往世界的大門上,女人對此各有不同的感受。有些女人會滿心喜悅地歡迎這個意味著胎兒是個獨立新生命的信號;另有些女人則會很嫌惡地把自己看做是承載著一個陌生生命的容器。
  • 就在女人完成她命定的自然生命法則這一刻,她依然是不得不依附於人,這一點也證明了對人類這個物種來說,大自然的作用與人為的作用這兩者是不可斷然畫分的。女性個體的利益和物種的利益,這兩者之間的衝突自然非常激烈,往往會讓母親或孩子喪失了生命。
  • 美國舞蹈家鄧肯的情況即是如此。她在懷孕期間一直非常焦慮,而且她心理上的抗拒勢必加重了分娩時的痛楚;她寫道:大家都說西班牙宗教大審判很可怕,但每個生過孩子的女人更切身體會到所謂可怕是怎麼回事。這只是一種比較的說法。這個看不見的、殘酷的鬼靈精怪無休無止、毫不容情地用他的利爪抓住我,將我骨頭、神經一一撕裂。據說這樣的痛苦很快就會淡忘。而我只能回答,我只要一閉上眼睛就能再次聽見自己當時的哭嚎與呻吟。
  • 就和跨入青春期、初次性經驗、邁入婚姻這些「過程」一樣,初為人母的「過程」也會讓期望以外在事件來更新自己的生命、讓自己的生命具有正當性的人深深失望。
  • 所謂的母性「本能」並不存在。「母性本能」這個字不能應用在人類身上。母親之於孩子的態度,取決於她整體的處境,以及她自己對此的反應。
  • 孩子是母親的分身,她有時想將自我異己化為他,但他是個獨立自主的個體,因而是叛逆的,難以駕馭;他在此時千真萬確是個孩子,但是未來他畢竟還是會成為青少年、成為像想像中那樣的成年人;他是財富,是寶藏,但他也是負擔,是暴君。母親能從他身上得到的快樂是在慷慨付出中得到的快樂,她必須以服侍他、為他付出,以為他創造幸福為樂。
  • 當人們一心堅信母愛,宣稱所有的母親都可為人典範時,營造神祕形象、欺人耳目的迷思便開始了。因為母親的犧牲奉獻可能完全是出於真心誠意,但事實上,這種情況十分罕見。通常,母性是摻雜了自戀、利他、幻想、真誠、惡意欺罔、犧牲奉獻,與憤世嫉俗等正負兩面的奇特混合。
  • 我們這個社會冒了一個極大的危險就是,將手腳沒有伸展自由的孩子交到一個各方面都未得滿足的女人手中:在性方面,她要不是冷感,就是未得滿足;在社會方面,她的地位向來低於男人;她無法探取這個世界,也無法把握未來;她想以孩子來彌補所有這些不滿足;女人的現實處境實在很難讓她得到充分發展,有多少慾望、反抗、企圖、訴願隱隱寓居她心中,一旦我們明白了這一點,便能瞭解把沒有防衛能力的孩子交托給她是多麼可怕的事。
  • 做母親的鞭打孩子,打的不只是孩子,從另一個角度看,她這麼做並不是為了打孩子,而是為了報復男人、報復這個世界、報復她自己;然而承受拳頭的是孩子。
  • 許許多多母親都希望自己有一天也能驕傲地這麼說;她們為達這個目的會毫不猶豫地犧牲這個有血有肉的小小個體,他們隨機偶發、尚不明確的存在無法滿足她。她們非得要孩子像她們的丈夫,或是相反地千萬別像她們的丈夫,或是希望他能成為父親的化身、母親的化身、某位受尊崇的祖先的化身;她們會以某位知名人士為典範,模仿他們教育子女的作風,譬如德伊齊便提到德國社會黨中有位女士非常讚賞德國女性主義作家、社會運動家莉莉.布勞恩,布勞恩的兒子是個天才,不幸早夭;傾慕她的這位女士也執意把自己的兒子塑造為天才,結果他後來反而淪為盜匪。這種不因材施教的獨斷、專制會戕害了孩子,也必然會讓做母親的大失所望。
  • 教育態度頑固、個人心態又帶有任性妄為的虐待傾向,這兩者時常會在同一個人身上顯現出來;這樣的母親常以「教育」孩子為藉口發洩自己的怒氣;但這種方式反而讓她遭受失敗,也因此更加深她的敵意。
  • 做母親的另一種會讓孩子受到傷害的常見態度是,自我虐待的犧牲奉獻;有些母親為了彌補自己心靈空虛,為了懲罰自己不承認心中對孩子有敵意,她們會讓自己成為子女的奴隸;她們會一直讓自己處在嚴重焦慮中,受不了孩子遠離身邊;她們放棄一切的娛樂、放棄全部的私人生活,以便扮演犧牲者;而且她會因為自己犧牲奉獻,便認為自己有權利不讓孩子獨立。
  • 母親會推說她從小就聽說孩子能讓人快樂滿足,事實上她一點也沒有這種感覺;她自己受這個迷思所害,孩子要是在無意間拆穿這個迷思,她就會把事情全怪在孩子頭上。
  • 面對這些煩心事,做母親的有時甚至會氣惱得哭出來,她丈夫從來不明白帶孩子有多艱難;帶孩子等於是駕馭一個無法和她交流的人,而他又的的確確是個完整的個體;這也等於是干預另一個自由意識,而這個自由意識是以和你作對來界定他自己、確立他自己。
  • 英雄當然是男的。兒子將來可以成為元首、領導、軍士、創造者;他讓世界服膺於自己的意志,他的母親也能分享他不朽的英名;所有她沒建造的房子、所有她不曾開拓的國度、所有她沒讀過的書,他都會帶給她。她藉由他掌握了全世界,但前提是兒子要歸她所有。
  • 母親本身對男孩的反叛也比較能接受。她很清楚自己和男人的對抗是不平等的。她會以扮演「悲痛受難的母親」來安慰自己,或是為自己生了個征服了自己的人而引以為傲。
  • 女孩則幾乎完全受到母親的掌控;母親對女兒的要求也較多。她們之間的關係更為複雜起伏。女兒不是屬於地位優越的性別,母親不須因她的性別特別看重她;她在女兒身上尋找的是自己的分身。她把自己和自己複雜多重的關係都投射在女兒身上;當女兒這個alter ego(別的自我)確立了自己的他異性,做母親的會覺得受到背叛。
  • 有些女人對自己的生活很滿意,便希望在女兒身上再次重現自己,或者至少要女兒的人生不讓她失望。
  • 大多數的女人想以做為女人為傲,又痛恨自己生為女人;她們活在怨恨中。她們厭惡自己的性別,這種心態可能激發她們給予女兒男性化的教育,只是她們心胸很少這麼寬大。這樣的母親很氣惱自己生了個女的,心裡總隱約咒著她,說:「你一樣會是個女人。」她希望將自己的分身塑造為一個更優越的人,以彌補她的自卑感;而且她會想讓女兒經受她自己深以為苦的缺憾。有時,她會讓自己的命運強行複製在女兒身上:「這對我有好處,對你也會是如此;我就是這麼長大的,你的命運會和我一樣。」相反的,她有時候會完全不准女兒步上同一條路,她希望自己的經驗能做為女兒的教訓,對她自己來說這是再次重生的機會。
  • 女孩再長大一點,會和母親產生衝突;如我們所見,她為了確立自己的獨立自主,會和母親作對;而在她母親看來,這是忘恩負義的表現;她處心積慮「打壓」女兒想脫離她的意志;她無法接受自己的分身成為另一個人。男人從女人身上嘗到的優越感,女人只能從自己的孩子(尤其是女兒)身上嘗到;要她放棄自己的特權、威勢,會讓她深受挫折。無論她是慈愛的母親,或是帶有敵意的母親,女兒的獨立自主會讓她的希望化為烏有。她心懷雙重的嫉妒,一方面嫉妒世界奪走了女兒,另方面嫉妒女兒在征服一部分世界時便等於奪走了她自己一部分的世界。
  • 她不能容忍女兒真的成為她的替身,完全取代她自己。然而比這更無法容忍的是,女兒確立了自己是獨立的另一個人。
  • 有時候,女兒只要表現出歡歡喜喜、無憂無慮、玩耍嘻笑,就足以讓她發火;但如果是兒子做同樣的事,她又覺得沒什麼;兒子難免耍弄一下男性特權,這種事很平常,她早就不想和男性競爭,她知道和男性競爭自己再怎樣也不可能贏。但女兒這個小女人憑什麼比她享有更多的好處?她自己被囚在「正經事」的陷阱中,嫉妒女兒可以避開煩人的家事,從事各種活動、各種娛樂;女兒避開這一切,對她來說這正表示自己為之犧牲奉獻的價值受到了否定。女兒愈長愈大,母親的積怨日益加深;一年一年過去,母親益趨人老珠黃;一年一年過去,青春的肉體日漸豐美,如花盛開;在母親看來,展現在女兒面前的未來,好像是從她這裡偷走的。
  • 和長一輩的女人比起來,年輕女人的前程充滿各種可能性,可以擺脫單調重複、因循守舊的命運;這是母親既羨慕又憎恨的人生新機會;因為她無法將這樣的機會納為己有,所以往往有意限制女兒這些機會,或是將之完全消弭,譬如她會把女兒留在家中,監視她,蠻橫對待她,故意讓她穿著土氣的衣服,不准她有任何娛樂,女兒要是化了妝,外出「約會」,更會惹得她火冒三丈;她對自己人生的積怨通通轉而發洩在正要投向未來的年輕生命上;她竭力羞辱年輕的女兒,嘲笑她所有積極主動的作為,不斷打擊她。母女兩人往往會公開作對,當然最後取得上風的常常是女兒,因為時間站在她這一邊;但她即使勝利,還是覺得自己不應該贏,原因是:母親的態度總讓她一方面想反抗,另一方面又自責不已;只要母親在場,就會讓她像罪犯;我們已經提過,這種罪惡感會折磨她一生。不管願不願意,母親最後都只能承認自己失敗;女兒長大成人後,母女之間雖然關係還是不見得平穩,但她們在此時卻有可能成為朋友。只是,女兒這方會永遠覺得失望、受挫,母親那方則會覺得一直有詛咒跟在自己身後。
  • 她和孩子的關係深深受到她和丈夫、和她自己的過去、和她從事的活動,以及她和她自己的關係的影響;把孩子看做是解決一切問題的萬靈丹,不僅荒謬,也是錯誤的,會造成危害。
  • 德伊齊將做母親這件事看得很重要;她認為,女人要做了母親才能完全實現自我,不過前提是,她必須能出於自由的自願承擔這件事,而且是真心想要孩子;要在心理上、精神上、物質上都允許她能夠承擔照顧孩子的責任,做母親這件事才能使年輕女人充分實現自我;否則,最後的結果可能是災難。尤其是,建議患有憂鬱症、精神官能症的女人以懷孕來改善她的心理狀況,不啻是一種犯罪行為,這只會讓母親和子女過得不幸。只有身心平衡、身體健康、很明白自己肩負責任的女人才能成為「好母親」。
  • 婚姻不幸的原因往往在於雙方是以彼此的弱點結合,而不是以彼此的長處結合,也就是說,兩人都對對方有所求,而不是以自己要為對方付出為念。幻想孩子能帶來自己無法為自己創造的豐盈、溫暖、價值,這更屬假象,注定讓人失望;只有能無私的為別人的幸福著想而不求回報的女人、追求自己的存在的女人,孩子才能為她帶來幸福。的確,孩子是值得我們獻身的一項事業,但是他也和其他的事業一樣,並不能為我們提供現成的存在正當性;而且她必須是真心渴望做個母親,而不是出於虛心假意,只考量自己的利益。
  • 斯特克爾說得好:孩子不是愛情的替代品;孩子也不能為漫無目標的人生帶來目標;他們不是用以充填我們空虛人生之物;他們是責任,也是沉重的義務;他們是我們於自由戀愛中所結的最高貴之花朵。他們不是父母的玩具,也不是滿足他們生存的需要或是實現他們沒滿足的雄心之工具。孩子代表的是義務,我們有義務將他們培育成幸福的人。
  • 說孩子是女人特有的自我實現,這種說法也不正確;一般人總樂於這麼下結論,說某個女人之所以喜歡賣弄風情、之所以會談戀愛、會是同性戀、會野心勃勃,都是因為她「沒有孩子」造成的;這種說法意味著,她性方面的生活,以及她追求的人生目標、價值,都不過是孩子的替代品,只是為了彌補沒有孩子的缺憾。事實上,這個問題根本不可能釐得清。我們也可以說,女人之所以想要孩子,是因為她缺少愛情、缺少工作,是因為她同性戀的傾向得不到滿足。在這種偽自然主義之下隱藏的是人為的社會道德。說「孩子是女人最終追求的目標」,這句話的價值和廣告詞差不多。
  • 內心有衝突、有激辯、有悲慘遭遇的父母親,對孩子來說是最不良的伴侶。他們深受自己小時候家庭的影響,總會帶著自己種種的情結、挫折來對待孩子;這種不良的影響也會代代相傳。尤其是,母親自虐又虐人的行為會讓她的女兒有罪惡感,以後她女兒也會帶著自虐又虐人的行為對待她的孩子,一代傳一代。
  • 不讓女人參加公共活動、不讓她從事男性的職業、說她在各方面都沒有能力,卻讓她承擔教育一個人這個最棘手、最重大的任務,實在是既矛盾又荒謬。有很多地方,基於社會習俗、歷史傳統,拒絕讓女人受教育、不准她們接觸文化、不讓她們承擔責任、不讓她們從事任何男人專屬的活動,卻又毫不顧忌地把子女交給她們管教,一如在她們小時候,別人會給她們玩偶,以彌補她們在男孩面前產生的自卑感;在她們長大後,社會不讓女人經歷實際的人生,但為了彌補她們,便讓她們玩有生命的娃娃。除非她生活非常幸福,或是德行非常高超,要不然她難免會濫用做母親的權利。
  • 在婚姻或愛情中,唯一能確立真實自我的方式應該是,憑著自由意識承擔自己的人生,而不是讓他人為她提供存在的正當性。
  • 如果她沒有試著在經濟生活、政治生活、社會生活上扮演一個角色,她就不知道怎麼當個母親。孕育出的是一個犧牲者、奴隸、受害者,或者是孕育出一個自由人,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
  • 如果社會還推說照顧孩子本來就是做母親的的天職,母親屬於孩子,孩子也屬於母親,這是上帝或是大自然制訂的法則,這種說法不過是詭辯;事實上,母子彼此互屬,只會對雙方造成壓迫、傷害。
  • 大家常說:為人母是女人神聖的權利,但女人並不是身為母親便取得了神聖的地位;「未婚媽媽」依然受人鄙夷;只有在婚後成為母親,她才能獲得榮耀,這即意味了女人還是丈夫的附庸。
  • 有一雙因洗碗而皸裂的手、因懷孕而變形的腰身,還想把自己弄得嬌嬌媚媚,讓人渴慕,實在不是容易的事。
  • 對阿拉伯人、印度人,以及許多鄉下地區的人來說,女人不過是母畜,看重她是因為她把該做的事做好了,要是少了她這個人,便會毫不遺憾地以另一個女人取代她。在現代文明社會裡,做丈夫的或多或少會把自己的妻子看做是獨立個體,但是除非她自己完全放棄自我,像《戰爭與和平》中的娜塔莎一樣以專制的心態與十足的熱情全心為家庭而奉獻,否則她就會被貶抑為純粹的普遍概括性,使她深受痛苦。她是普遍概括性的主婦、妻子、母親,獨一無二而又面貌模糊。
  • 娼妓制度和婚姻制度息息相關。十九世紀的美國人類學家摩爾根表示:「在人類歷史上,自有家庭制度出現以後,娼妓制度就像家庭投射出來的陰影,一直隨著文明發展。」男人出於謹慎,要求他的妻子必須守貞節,但他則不遵循自己訂下的行為規範。
  • 妓女是代罪羔羊;男人將自己卑劣的慾望發洩在她身上,卻又唾棄她。無論她是非法賣春,或是在娼妓合法的社會中受到警察的監督,她一樣被看做是賤民。
  • 從經濟的觀點來看,妓女和已婚女人的處境是一樣的。十九世紀末義大利精神病學家馬侯在《青春期》一書中說:「賣春的女人和賣給婚姻的女人,兩者唯一的差別是價碼和契約的期限。」對妓女和已婚女人來說,性行為都是一種服務;已婚女人是一輩子只為一人服務,妓女則是為多位客人提供服務,按件計酬。已婚女人是受到一個男人的保護,不許其他男人侵犯,妓女則是受到所有男人的保護,不許任何一個男人完全將她據為己有。
  • 妓女在做為一個人時,則不享有任何權利,她一舉體現了女性奴隸地位的各種樣貌。
  • 事實上,很多妓女大可以其他行業謀生。不過要是她選了這個在她看來不是最差的行業,這並不表示她天生墮落;她會有這樣的態度,該譴責的應該是社會,因為在這個社會中,這個行業對許多女人來說不是最讓人排斥的職業。要問:「女人為什麼會選擇這個行業?」不如問:「她怎麼會不選這個行業呢?」
  • 身為女僕總是受到剝削、受人奴役,別人不把她當人看,只把她看做是物,不管什麼事她都得一手包辦,一點也看不到未來會有改善;有時候她還得忍受主人隨「性」糟蹋她。
  • 中產階級愈是為性行為套上各式各樣的禁忌(尤其是處女的貞操),農民和工人階級就對這些禁忌愈加漠不在乎。許多調查都得到一致的結論,就是:有不少少女在被隨便一個人奪走童貞後,會覺得隨便和誰上床是很自然的事。
  • 精神病學家馬侯在《青春期》一書中提到了一位十四歲的年輕妓女,她說:「門一旦撞開,就很難關上。」不過年輕女孩在有了第一次性關係以後,很少會立刻決定走入賣春這一行。在某些情況下,她們還是很依戀第一位情人,照舊和他一起過日子;她會有份「正當」的工作;情人拋棄她以後,會有另外一個男人來安慰她;她既然不再只屬於一個男人,便覺得她不管對誰都可以獻出自己;有時候,是她第一個或第二個情人提議她賣身,賺取生活費。也有不少女孩是因為父母的關係而成了妓女。
  • 總之,妓女和妓女之間的默契比其他女人之間的默契來得更直接而緊密。因為妓女和男人之間的關係帶有交易的性質,所以社會總是將妓女看成是「賤民」,這使得妓女之間更為團結一致;她們雖然可能彼此為敵、互相嫉妒、惡言相向、拳頭相對,但是她們都非常需要對方,以建立一個「對反的世界」,以在這個世界中擁有做人的尊嚴;只有女人才會懂得欣賞衣飾、髮型,這些外在裝飾雖然是引誘男人的工具,但只有在其他女人帶著羨慕、讚賞的眼光中,才是它真正想達到的目的。
  • 讓妓女景況難以忍受的,並不在於她們心理、精神的層面。在大部分情況下,讓她們處境堪憐的其實是物質條件太差。她們受到皮條客、旅社老闆的剝削,生活沒有一點保障;有四分之三的妓女身無分文。根據檢查過數千名妓女的比札德醫生的說法,她們在執業五年後,大約有百分之七十五染上梅毒;尤其是,之前沒有性經驗的未成年女孩非常容易感染性病;其中大約有百分之二十五的小妓女因淋病併發症需要動手術治療。有百分之五的妓女染患肺結核,有百分之六十有酒癮或毒癮,有百分之四十不到四十歲就過世。儘管她們都做了預防措施,有時候還是會不慎懷孕,而且往往是在很惡劣的條件下墮胎或分娩。普通妓女要忍受在這行業裡會遇到的種種不堪,她們在性的方面、在經濟方面都受到欺壓,還要忍受警察的蠻橫、忍受法定的醫療檢查、忍受買春客的無理要求,一輩子都和病菌、疾病、窮困脫不了關係,她的地位低,和「物」沒有兩樣。
  • 我使用「交際名媛」這個詞來指稱所有不只是把身體,還把她們整個人都當做資本以牟取利益的女人。
  • 男人心中所持的那套女性迷思,才藝妓女以最有魅力的方式體現了出來,因為較之於其他女人,她更是肉體與意識的化身,是受人崇拜的偶像,是激發靈感的人,是繆斯;畫家和雕塑家想以她為模特兒;她豐富了詩人的幻想;男性知識份子在她身上探索女性「直覺」這個寶藏;她比一般婦女更容易表現出聰明才智,因為一般婦女會僵固在虛矯的俗見裡。特別有天賦的才藝妓女並不會以做男人的繆斯為滿足;她們也需要將別人的讚美加在她身上的價值以自主的方式表現出來;她們想將自己被動的長處化為主動。她以握有主權的主體身分呈現在這世界上,她寫詩、賦文、作畫、譜曲。
  • 事實上,絕大多數的才藝妓女一生都處在依附於人的處境裡。
  • 沒有哪個男人會是她們永遠的主人。不過她們是最迫切需要男人的。要是男人不再渴求她,才藝妓女便失去了生存的依靠;剛走入這一行的才藝妓女知道自己的未來都掌握在男人手上。
  • 交際名媛最大的不幸不只是在於,她看似獨立自主,但把這種獨立掀開來看其實就是各種依附性,所謂獨立不過是欺謊;她最大的不幸還在於,她的自由其實是消極、負面的。
  • 尤其是在電影界,女明星往往任由導演擺布,他不許她有所創新,不讓她有任何創造性的活動。別人利用她現成的自己;她並沒有創造任何嶄新之物。
  • 左拉便指出娜娜身上有這個特點:然而娜娜雖然生活豪奢,身邊又不乏追求者,她日子還是過得無聊得要死。她晚上時時刻刻有男人陪,錢也多得連梳妝台的抽屜都塞滿了,但她一點也不快活,她總覺得哪裡空空虛虛,哪裡有個破洞讓一直她想打呵欠。她的日子老是無所事事的耗著耗著,時時刻刻都單調重複……她這種非常有保障的生活,讓她整天慵慵懶懶,不需要費什麼勁,好像沉沉昏睡在修道院裡那種順服、畏懼中,彷彿禁錮在妓女這個行當裡。她只能以等著男人上門這種蠢極了的娛樂來消磨時光。
  • 她「沉溺在閉縮的存在內向性中」,她性格矛盾,謹小慎微,器小量狹,她沒有求真求實的觀念,也沒有求精求確的概念,她缺乏道德意識,她是卑鄙的功利主義者,她愛撒謊,愛裝模作樣,自私自利……這些指控不能說全然是錯,只是所有這些行為表現,並不是女性荷爾蒙造成的,也和女人的大腦先天機能完全無關,而是她的處境留下的深深刻痕。
  • 有時有人會以「女性的世界」來和男性的世界相對立,不過必須再次強調的是,女人從來沒有共同建立起一個獨立而封閉的社會;她們一向被納入由男人統轄的社會群體中,她們在其中僅處於附屬地位;女人和女人聯合在一起,只是因為她們是同類,所以這不過是一種自然而然的凝聚,而不是建立在統一共同體上的有機的凝聚。
  • 女人處境的矛盾之處也就在於此,她們一方面屬於男性世界所有,同時又處在與男性世界對立的界域裡;她們封閉在自己的界域中,又被男性世界所包圍,她們不管落足何處都無法得到安寧。她們的順從總帶著抗拒,她們的抗拒也多少含有接受之意。
  • 女人自己也認為這個世界完全是屬於男性的;男人製造它、支配它,到現在世界都還是由他統轄;至於女人,她從不認為自己對這個世界負有責任;她勢必比男人低下,她勢必依附於男人;她從來不知道怎麼訴諸拳頭、使用蠻力;她在群體成員的面前從來不曾以主體的面貌呈現;她封閉在自己的肉體中、自己的居處裡,在這些設訂目標與價值的人身神祇面前,體認到自己是被動的。
  • 事實上,她從來沒受過任何技術訓練,以致無法掌握物質、支配物質。
  • 她不僅不知道什麼是能改變世界面貌的真正行動,她還迷失在這個廣漠無邊、迷濛不清的世界裡。她不擅長運用男性的邏輯推理能力。斯湯達爾曾指出,有迫切需要時,她其實能像男人一樣靈巧地運用邏輯推理能力。只是她沒什麼機會用到它。調製美乃滋、安慰哭泣的孩子根本用不到邏輯三段論式;男人的推理能力根本不適用她日常要處理的事務。在男人的國度中,因為她什麼也不做,所以她的想法從來融不進任何計畫裡,她所想的其實和白日夢沒兩樣;她沒有求真求實的觀念,行事也沒有效率;她只活在虛幻的影像、空洞的文字裡,所以她很容易聽信各種互為矛盾的說法;對她本來反正就很難懂的事,也無意花心思去弄懂它;她對許多事只有模糊含混的認識,自己認為這樣也就足夠了,所以她常常分不清不同的政黨、不同的主張,常把地點、人物和事件混淆在一起;她腦子裡往往什麼都攪成一團。反正,釐清世事不關她的事,因為她受到的教育是只要她接受男性的權威;於是她不會做獨立的批評、查驗和判斷。她聽任主宰階層的支配。這也就是為什麼男性世界在她看來有如一種存在超越性的現實,是一種絕對。
  • 女人敬重英雄人物、敬重男性世界的律法,原因是在於她既無能又無知;她們認可英雄和律法並不是出於獨立的判斷,而是一種信仰;之所以能夠從信仰中汲取狂熱的力量,正因為它不是知識;信仰是盲目的,是充滿激情的,是頑固而愚蠢的;信仰所認定的,是完全、徹底、絲毫不帶條件的,不顧理性、不顧歷史、不顧任何與之背逆的。
  • 連觀念最保守的男人都知道有些變革、演進是不可避免的,他的行動與思想必須適應這樣的變革、演進;女人從來不曾參與歷史,也就不明白讓行動、思想適應這種變革有其必要。
  • 在女人的眼中,力量創造了權利,因為她看到男人擁有的權利即來自於他的力量;這也就是為什麼在某個社會群體崩塌時,最先拜倒在征服者腳下的總是女人。一般而言,她們會接受眼前的現實。屈服順從是女人明顯的特徵。
  • 在龐貝古城的廢墟挖掘出遭活埋的遺體時,發現男人多半是凝固在反抗的姿態裡,或對上天抗議,或是試圖逃跑,而女人則大多屈著身體,臉朝地,蜷縮成一團。她們知道自己無力對抗一切,無論是火山、警察、老闆,或是男人。她們會說:「女人天生就是要受苦。人生就是這樣……我們也莫可奈何。」這種認命的態度讓女人變得非常有耐性,讓人不得不欽佩她們。她們比男人更能忍受肉體上的痛苦;她們在迫於情勢時能展現過人的勇氣,她們雖然不像男人那麼勇於攻擊,很多女人能以冷靜而頑強的被動態度堅持到底;她們在面臨危機、窮困與不幸遭遇時,都比她們的丈夫表現得更有魄力;她們明白倉促不足以成事,凡事有定時,她們也不計較要花多少時間;在她們冷靜而頑強地做某件事時,有時會取得驚人的成績。有句諺語說:「女人想要的一定能得到。」在性格寬厚的女人身上,認命的態度會表現為寬容,她什麼都能容忍,她也不譴責任何人,因為她認為不管什麼人、什麼事只能是現在這個樣子。
  • 只有自由的主體才能確立自我以超越時間,才能遏止變質腐敗;但是女人是不准成為自由的主體的。但這主要是她從來沒有體會到自由的力量,所以不相信自由解放;在她看來,這個世界是為幽昧不明的命運所支配,反抗命運是狂妄之舉。走上追求自由的這幾條危險道路,是別人強迫她去做的,並不是她自己開闢出來的,也難怪她不會狂熱地投入行動。但是如果有人為她開啟了未來,她就不會再緊抓著過去不放。一旦號召女人具體投入行動、一旦她們從別人指派給她們的目標中看見自己的未來,她們也會像男人一樣勇敢、無畏地積極行動。
  • 大家譴責女人有許多缺點,說她們平庸、狹隘、畏縮、淺薄、懶惰、無聊瑣碎、奴顏婢膝,但這些缺點不過說明了她們向來受到封閉。有人說,女人是耽溺於感官的,浸淫在閉縮的存在內向性中;不過是人們一開始就將她封閉起來的。被拘囚在深宮後院中的女奴並不是熱愛玫瑰醬、香水浴,只是她們不得不找點事做,消磨時間;當女人處在沉悶的女眷內室裡(例如妓院或中產階級家庭),她必然會尋求舒適、愜意的生活。
  • 事實上,在一個女人投入某項值得去做的事業、活動時,她會表現得和男人一樣積極、主動、沉默、克己。
  • 對一個把男人看做是她生存的唯一理由與憑藉的女人,如果沒有男人做為依靠她又能做什麼呢?她實在是不得不把所有的羞辱吞嚥下去;奴隸是不懂「做人的尊嚴」的;他如果能全身而退就不錯了。總之,如果說她是個「務實」的人、「居家的人」、實用主義者,這是因為她被迫將自己的人生全奉獻在做菜和洗尿布上,她無法從這些事情裡感受到崇高。
  • 在家庭主婦的世界裡,實用性遠高於真理、美善、自由;她便是以自己這樣的觀照來看待整個世界;也就因為這樣,她才會抱持著亞里斯多德學說「持中庸之道」,持守庸碌平凡的道德觀。在這種情況下,她怎麼可能成為大膽、熱情、無私、崇高的人?只有投入開敞的未來、超越一切「給定」的自由意識才會表現出這種正面的品質。人們將女人封閉在廚房裡、貴婦沙龍裡,卻又很訝異她視野狹隘;人們翦除了她的羽翼,卻又為她不能飛而嘆息。要是將未來開啟在她眼前,她就不必再被迫定執於現在。
  • 社會規範對哭泣這個行為影響很大,因為十八世紀的狄德羅、貢斯當也會淚如泉湧,但在習俗不允許男人哭泣以後,男人就不再這麼做了。不過因為女人從來不曾承擔這個世界的責任,所以她一向採取未戰先敗的態度來面對它。男人則與這個世界正面相對;即使他遭遇不幸也不會改變他的態度,他會正視它,不會讓自己被打倒;而女人只要稍微受挫,立刻會讓她想到這個世界對她有敵意、想到命運向來對她不公;於是她會很快縮回自己最安全可靠的避難所,也就是縮回自己內心裡;臉頰上的兩行熱淚,哭得紅腫的眼眶,這些都表示了她有個敏感的靈魂受著苦;臉頰上的淚珠輕盈柔嫩,流到舌尖略有鹹味,它同時也是溫柔而酸楚的撫慰;在兩行清淚的灼映下,她的臉龐一片酡紅;眼淚既是哀怨也是慰藉,既是熱烈激情也是怡然的撫愛。眼淚也是最佳遁逃之道;它像猛然來襲的暴風雨,涔涔如雨、汪汪如河、滔滔如江,它將女人幻化為哀怨之泉、劇烈翻騰的天上風雲;她兩眼哭得霧濛濛,看也看不清。她的眼睛再也一無所見,彷彿融入了雨中;目盲的女人回返到事物本然的被動性中。人們都希望女人是被征服的,她陷入了自己失敗的泥淖中;她陡然下墜,她沒入水中,她躲開了注視她的男人,他則好像面對著大瀑布一樣,束手無策。男人認為她這種表現並不光明正大,但女人認為男女之間這場抗爭從一開始就不光明正大,因為從來沒人給她可資對抗的武器。她再次求助於具有神奇魔力的眼淚來驅邪。而她的眼淚總會惹惱男人,這使她更有理由大哭一場。
  • 在某種意義上,她整個存在即是等待,原因在於她封閉在存在內向性、隨機偶發性的牢籠裡,再者也因為她存在的正當性總是操在別人手中,也就是說她等待著男人稱許她、崇敬她,她等待著男人愛她,她等待著丈夫、情人誇讚她、對她表示感激;她等待著他們為她提供存在的理由、存在的價值,甚至她自己的存在。
  • 女人在她自身範疇裡經驗到的儘管幽昧不明,卻是飽飽滿滿的。這種混沌不明的狀態使她變得沉重;在她看來,男人與生活經驗的關係卻是輕盈、輕鬆的,他有獨裁者、軍事將領、法官、官僚,和抽象的法律規章與原則的輕盈。
  • 女人摒棄男性思維是可以理解的。男性思維不僅不切合女人所經驗到的,而且它在男人手中還是一種隱而不顯的暴力形式。
  • 譬如他倡議多多生育,自己卻會在不想再生的時候繼續生。他讚揚貞潔、忠實的妻子,自己卻去勾引鄰居的妻子,讓她出軌。我們都知道,在法國每年有一百萬名因為男人而不得不墮胎的婦女,男人卻很假道學地頒布墮胎是犯罪的法令;而且往往是丈夫或情人要求女人去墮胎;他們心裡常暗暗想著必要時就採取這個辦法。他們甚至表露了期望女人在犯下這種不法行為時心裡懷著罪惡感;在男人非常看重的這個以道德為基礎的社會中,女人「不道德」的言行正有助於維護這個社會的和諧。男人這種表裡不一的態度尤其明顯表現在他們對娼妓的看法上,因為是他們自己的需求造就了供給。
  • 在十九世紀末,警察在某妓院裡發現了兩名十二、三歲的女孩;她們在接受審訊時提到了她們的嫖客是某些顯赫的人物;其中一名女孩正要開口說出他們的名字,法官立即制止她,說:「不許你髒了這些先生的名字!」受頒榮譽勳章的先生即使奪去了小女孩的貞操,他仍然是非常體面的重要人士。
  • 男人種種不道德的表現都要由女人承擔;不只是妓女,可以說所有的女人都充當了整潔、豪華的宮殿之陰溝,宮殿裡住著高尚的人。所以在有人跟她們談起尊嚴、榮譽、忠誠這些男性崇高的德行時,一點也別訝異她們竟然「不從」。
  • 男人要女人做個客體,所以她就讓自己成為客體;她是在讓自己成為客體的這一刻,發揮了自由的主動性;這即是她對自己最原初的背叛。
  • 男人其實很清楚女人的缺點即是她處境的表現,而他們為了維持男尊女卑的高下等級,他們鼓勵伴侶有這些缺陷,以便讓自己鄙夷她。
  • 美國的種族主義者、法國的殖民主義者都希望黑人是竊賊、懶鬼、說謊的人,以此證明黑人是卑下的;這樣白人對黑人欺壓在理上便站得住腳;如果黑人堅持要做個正直、磊落的人,白人就會把他看做是壞份子。同樣的,女人的缺點是,她愈是不試著克服自己的缺點,這些缺點就顯得愈嚴重,進而讓這些缺點成為「飾品」,提高她做個女人的身價。
  • 女人迴避邏輯推理,也迴避道德規範,對自然法則抱著懷疑的態度,也就是說她沒有普遍的概念;在她眼中,世界是各種個別事例的雜陳;這也就是為什麼她比較容易相信鄰居的蜚短流長,而不太相信科學論證;她當然很尊重印成鉛字的書,但是她的尊重只表現在她會匆匆瀏覽書中文字,卻對內容沒有實質的瞭解。
  • 女人從未建造一個堅穩的「對反的世界」,以與男性抗衡;她們會零星而散漫地以統稱痛罵所有的男人,女人和女人之間會彼此訴說床笫之事,和分娩時的種種經歷,也會互相交流星座命盤,和美容保養的祕方。但她們的信念又不夠堅定,不足以建造一個足以讓她們發洩怨恨心理的「不滿的世界」。
  • 受到丈夫、家庭、孩子奴役的女人,在有機會獨處時,總是樂陶陶,她這時是立在高峰上唯我獨尊的君王;她不再是妻子、母親、家庭主婦,而是一個完整的人;她凝視著這個被動的世界,她想到自己也是意識,是完完全全的自由。在神祕的水流、在挺拔的山峰面前,男性的霸權被革除了;在她走過長滿歐石南的原野、在她將手伸進河裡時,她只為自己而活,不再為他人而活。受到奴役卻仍保持獨立自主的女人都會在「大自然」中熱愛自己的自由。其他的女人只會在大自然裡找到讓自己心醉神迷的藉口;這樣的女人在欣賞落日時,會一邊擔心著涼,一邊心靈裡又覺得暈陶陶。
  • 以行動做為道德的規範、以行動來改善世界對女人並不適用,因為女人沒有採取行動的自由;她承受著「給定」,所以這個「給定」必須是「善」;然而像斯賓諾莎那種以理性論證出來的善,或是像萊布尼茲那種計算出來的善,這樣的善都與她不相涉。她要的善是充滿生機的和諧,她要活在日常生活間就可以體會到這種和諧。「和諧」在女人的世界中是個重要的概念,它即意味著女人追求的是處於不變動狀態下的完美,意味著隸屬於整體的每個因子當下即具有存在的正當性,並且意味著她以被動的方式參與了人類存在的總體。
  • 社會堅持不懈地要給女人一種至高的存在正當性、一種至高的補償,也就是宗教。必須讓女人有個宗教,就像必須讓人民有個宗教一樣,兩者都基於同樣的理由:當我們將某個性別、某個社會階層貶抑為存在內向性時,有必要為這個受貶抑者提供一個存在超越性的虛幻影像。男人的優勢在於,他能讓上帝為男人編造的法典背書,而且既然他對女人有無上威權,如果他這個威權是由上帝賦予的就更好了。尤其對猶太教徒、伊斯蘭教徒、基督徒來說,男人當主人,是出於上帝的意旨;受到壓迫的女人的反抗意志都因為畏懼上帝而受到壓制。
  • 在崇尚自由(甚至包括女人的自由)的現代文明中,宗教似乎不是用以壓迫人的工具,而是一種欺瞞的工具。這時,我們不會以上帝的名義要求女人接受她自己的低下地位,而是讓女人相信多虧有上帝,她和高高在上的男人是對等的;甚至表示男女之間的不平等早已克服,藉此讓女人打消反抗的念頭。
  • 宗教允許女人耽溺於自我;宗教給了女人夢寐以求的精神導師、父親、情人、守護神;宗教哺育了女人的夢想,填滿了她空虛的時刻。尤其,宗教鞏固了社會秩序,證明女人順服的態度有其正當性,讓她寄望於在沒有性別之分的天國裡會有更美好的未來。這也就是為什麼女人在教會手中至今仍是一張非常有力的王牌;這也就是為什麼教會對有助於婦女解放之事總懷著敵意。女人必須有個宗教,也就是說為了讓宗教延續萬年,必須要有女人,必須要有那些「真正的女人」。
  • 女人的「特徵」——她的信念、她的價值觀、她的人生態度、她的德行、她的喜好、她的行為舉止都能從她的處境來解釋。
  • 大家所謂的「女人的敏感」有一部分是源自於女性迷思,另一部分則來自於女人故做姿態;不過女人比男人更留意自己,也更留意世界,所以會更敏感,這也是真的。
  • 因為她處在有限的領域裡,她可及的物品在她看來便顯得異常珍貴,她不會將之封閉在概念裡,也不會封閉在任何計畫、構思中,她會將這些物品的豐富揭示出來;她以喜歡節慶來表達想要逃避自己處境的慾望。她單單純純地為一束花、一塊蛋糕、一張陳設得宜的餐桌而陶醉,她喜歡把自己空虛的閒暇時光慷慨地為別人奉獻;她喜歡歡笑、歌曲、飾物、小玩意,也隨時準備接受在她周圍生氣勃勃的一切,譬如大街上的景象、變幻不定的天空;一項邀約、一次出遊都為她開啟新視野。
  • 「有人伺候」的女人則絲毫無法探取這個世界,她活在夢幻裡、活在抽象裡、活在空洞裡。她不知道自己表達的觀念真正的含意,她說的話一離唇就沒有任何意義;銀行家、工業鉅子,或甚至是軍事將領,他們都勞心勞力,並冒了風險,才取得特權,雖然有時過程並不正當,但他們至少都付出了自己;而他們的妻子也因丈夫的緣故取得了特權,但她卻什麼也沒付出,什麼也沒做;所以她們盲目地相信自己可以永永遠遠擁有特權。她們的傲慢、她們的無能、她們的無知使得她們成了世上最沒用的人,是人類史上前所未見的毫無價值之物。
  • 斷定女人是優於男人、劣於男人,或是對等於男人,這種比較是很無稽的,因為男人、女人的處境大不相同。如果只以處境做比較,男人的處境顯然比女人優渥許多,也就是說男人有更多具體的可能性將他的自由投射在這個世界裡;所以結果必然是男人所成就的遠勝女人所成就的,因為對女人來說,幾乎什麼也不允許她們做。
  • 這個解放必須是所有婦女的集體解放,而且首先必須讓女人的經濟處境起變革。
  • 有些男人在某些時候會是非常熱情的情人,不過他們誰也稱不上是「大情聖」;即使在極為熱情激狂的時候,他們也不會徹底棄絕自我;即使匍匐在情人腳前,他們心裡希望的還是能將她據為己有,兼併她;他們在自己的生命深處依然是擁有主權的主體;他愛的女人不過是他追求的各種價值中的一種;他們希望她能併入他們的存在,而不是讓自己的存在為她所吞沒。相反的,對女人來說,愛情是徹底的棄絕自我,將自己完全奉獻給主人。
  • 法國女作家塞西兒.索瓦璩寫道:女人愛一個人的時候,必須忘記她自己是誰。這是一種自然法則。如果沒有主人,女人便不存在。沒有主人,她只是一束散落一地的花。
  • 女人向來拘囚在依附的、有限的領域中,從小就注定歸屬於男人所有,習於把他看做是高高在上的君王,不許自己對等於他,但如果這樣的女人沒有完全泯滅了自己追索做為一個人的權利,那麼她就會將自我投射到另一個在高位的人身上,與這個擁有主權的主體相結合,讓自己等同於他,以超越自我。
  • 然而隔著距離相愛,只能說是愛情的幻想,而不是真實的情愛經驗。只有落實在真實的交往中,對愛情的渴慕才會成為真正的激情之愛。
  • 女人即使可以選擇獨立自主,愛情這條道路對她來說還是最有吸引力;承擔自己的人生是件壓力沉重的事,總讓人深感焦慮。
  • 讓自己成為帶有肉體的客體、成為獵物,與她的自我崇拜有衝突,因為這會讓她覺得男人的擁抱使她身體凋萎、沾上髒污,或是有辱她的靈魂。這也就是為什麼有些女人會變成性冷感,以為這樣就可以保持完整自我。
  • 不過覺得自己被性伴侶當成性愛工具的通常是女人。唯有情人深深愛慕她,她才不會感受到性交對她是一種挫敗、一種屈辱。
  • 性愛讓女人深深異化了自己;她沉浸在被動性的慵懶、倦怠中;她兩眼緊閉,無名無姓,迷神喪志,感覺自己被浪濤席捲,被暴風雨籠罩,沉埋在暗夜裡——肉體之暗夜、子宮之暗夜、墳塋之暗夜;她身心俱竭,與「萬有」合一,便將自我消弭了。但是男人離開她身體以後,她又被拋棄在凡間、拋在床上、拋在光亮中;她又有了名姓,有了面目;她是被征服者,是獵物,是客體。就在這一刻,她需要感受到愛。
  • 起先,她在愛情中尋找的是:對她當前的景況、對她的過去、對她這個人的肯定;但隨後,她也會把自己的未來投入愛情中,她要藉此讓自己的未來取得存在的正當性,將未來交託給一個擁有所有價值的人;她就這樣拋棄了自己的存在超越性,也就是說,讓自己的存在超越性從屬於另一個本質者的存在超越性,讓自己成為他的附庸與奴隸。她為了發現自我、拯救自我,她會先讓自己在他那裡失去自我,結果她果真會一點一點地完全喪失自我,以致她整個真實存有都依存於他人身上。
  • 如果他不如她期望的那麼愛她、如果她不能吸引他、不能使他幸福、不能滿足他,她所有的自戀心理都會轉為厭惡自己、羞辱自己、怨恨自己,促發她懲罰自己。
  • 戀愛中的女人刻意讓自己受苦,有下面這兩種情況,兩者不可混為一談:一是為了報復自己,另一是為了肯定男人的自由與無上權力。
  • 戀愛中的女人最大的幸福莫過於她心愛的男人把她看做是他自己的一部分;他說「我們」的時候,她就與他聯合,成為同一,她分享他的威望,與他一起統轄屬下的世界;她總愛不停地說「我們」這個讓人回味無窮的稱謂,即使到了濫用的地步。
  • 愛情不能說是一種救贖,而是人與人之間的聯繫。建立在崇拜上的愛情會賦予被愛的人絕對的價值,但局外人立刻能看穿這個假象,所以總有人會對沉迷於戀愛中的女人竊竊私語,說:「他不值得你這麼愛他。」
  • 騎士都會為了踏上新的征途傷了他心上人的心;但他要是一直待在她身邊,她會瞧不起他。這是愛情中永遠無法兩全的痛苦折磨;女人要徹底擁有一個男人,但她又要求他超越一切既定,包括超越被她擁有,因為誰也不能擁有一個自由意識;她要把一個如海德格所言的「一個遠方的存在」的存有者拘囚在此處,而她自己很清楚這種做法會受到譴責。
  • 清醒來看,建立在崇拜上的愛情必然是毫無希望的。
  • 即使男人久久愛著同一個女人,這也不見得表示她是他不可或缺的。但她卻要求男人把她看做是不可或缺的,因為只有在他身上建造她的帝國,她在自我棄絕之後才能再建造她自己;但是男女之間向來不是以同等的方式互相對待,她無法期待男人以她自己想要的方式回應她。所以她若不是要受苦,就是要對自己撒謊。最普遍的狀況是,她緊緊抓著謊言不放。她總以為男人會像她愛他那樣來愛她;她總會欺騙自己把慾望看做是愛情,把勃起看做是慾望,把愛情看做是宗教。她總愛問男人:你愛我嗎?和昨天一樣愛嗎?你會永遠愛我嗎?這等於是迫使男人對她撒謊。
  • 對情人有諸多要求的女人不可能在愛情中得到安寧,因為她追求的目標是自相矛盾的。心裡為此深受折磨、痛苦的她很可能成為情人的重擔,而不是如她所願的那樣成為他的奴隸;因為她覺得自己不是他不可或缺的,所以會故意讓自己很惹人厭、很惡劣。這樣的悲劇頗為常見。
  • 我們也知道,狂熱的愛情往往是在婚姻之外發生,並且粲然綻放。
  • 戀愛中的女人處境與此大同小異,她只想做個被男人所愛的女人,其他的一切在她眼中都沒價值。她為了存在,必須讓她的情人陪在她身邊,受她照顧;她等著他到來、等著他醒來、等著迎合他的慾望;他一離開她,她就開始等待。
  • 戀愛中的女人不幸之處在於,她的愛情會讓她自己面目全非,會讓她消弭了自己;她不過是個太聽話的奴隸、僕人、鏡子,或是一個太像他的應聲蟲。等她意識到這一點,這個困境會讓她付出更大的代價;她若是以眼淚、爭執,執意爭取自己想要的,只會讓她喪失所有的吸引力。
  • 深陷情愛中的女人熱烈想望的是將情人的自由意識永永遠遠抓在自己手中,而不是消弭它。這也就是為什麼除了極少數兩相情願結合在一起的伴侶能共同走完一生外,以消弭自我為伴侶奉獻的、宗教似的愛情往往會導致災難。
  • 和情人分手會讓男人深受創傷,但他做為一個男人畢竟有他自己的日子要過。而被男人拋棄的女人則什麼也不是,什麼也沒有。要是有人問她:「那你之前日子是怎麼過的?」她甚至都想不起來。本來屬於她的世界,在她選擇了另一個新天地時,便任由它傾頹,化為煙塵,但這個新天地後來卻突然要驅逐她;而她早已否定了自己本來相信的價值、斷絕了原有的友誼,這時候她頭上再無屋瓦,周遭也只是一片荒漠。在情人之外便一無所有的她,這時又如何讓自己有新生活?
  • 真正的愛應該是建立在這樣的基礎上:兩個自由意識以對等的方式互相接納對方;相愛的兩個人都覺得自己既是自己,又是對方;誰都不會棄絕自己的存在超越性,也不會讓自己成為殘缺不全;兩人會一起在這世界上追求共同的價值與目標。對相愛的這兩人來說,愛情是藉著將自己奉獻給對方來揭示自身,並讓這個世界更豐盈。
  • 她在經濟上要能獨立,她要能投向屬於自己的目標,不需靠著中介即讓能超越自我投入社會群體。在這種情況下,對等的愛情就有可能存在。
  • 只有等到女人能以自己的力量而不是以自己的弱處去愛的那一天,以找回自己而不是逃避自己、以確立自己而不是消弭自己地去愛的那一天,愛情對女人來說才會如男人一般,是生命的泉源,而不是致命的危險。在這一天來到以前,愛情是拘囚在女性世界裡的女人最悲愴的詛咒,它讓女人成為殘缺不全,讓女人無法自滿自足。無數為了愛情受難犧牲的女人都向我們證明了愛情中的不公不義,原以為愛情會是人生最終的救贖,沒想到它其實是不再能孕育生命的地獄。
  • 女人可以藉著工作,大大拉近她和男人的距離;唯有工作能讓她擁有具體的自由。她一旦不再寄生於男人,建立在她依附性上的整個系統就會坍塌;在她和這個世界之間,便不再需要男人做為中介。
  • 在目前,絕大多數的女人即使有職業、有工作,還是未能讓她們擺脫傳統的女性世界,農村婦女的情況就更不用說了。
  • 經濟能夠獨立自主的女人,在精神上、社會上、心理上的處境不見得等同於男人。她投入職業的態度、對職業的奉獻,和她整個生活背景息息相關。在要展開成人生活時,她背負的過去和男人的完全不同,而且社會看待她的方式也和看待男人不同;展現在她眼前的世界,光景全然不一樣。要做個獨立自主的人,對女人來說有特殊的困難之處。
  • 加諸於女人的要求是要她表現出女人特性,以便她讓自己成為客體、成為獵物,也就是說放棄自己是擁有主權的主體。已經解放的女人她的處境特殊之處即在於這個衝突。已解放的女人拒絕將自己囚禁在女性的角色中,因為她不想成為殘缺不全的人;但是揚棄自己的性別也會讓她成為殘缺不全的人,原因在於:男人這個性別本身即是完整的人,女人也該讓自己在帶有自己性別時是個完整的人,才能和男人是對等的。拋棄女人這個身分,就是拋棄她做為一個人的一部分。厭惡女人的人常常譴責精明幹練的女人「不打扮」;但是這些男人又會在她們面前鼓吹「如果你們想和我們平起平坐,那就別在臉上抹粉、別再上指甲油」。這種論調真是荒謬極了。
  • 男人不太把心思放在服裝上,他的衣著方便實用,完全配合他行動的需要,他不需要精緻的衣服,服裝也不代表他這個人;此外也沒人會要求他自己洗滌、照料這些衣服,只要有女人志願為他做,或是花錢請別的女人,他就不用沾這個麻煩。相反的,已解放的女人知道別人看她時,並不會把她的人和外表做區分,大家往往依據她的外表來評斷她、尊重她,或是渴望她。她的服飾衣物原本就是為了要限制她的行動,而且材質常常很脆弱,像是襪子容易破、高跟鞋容易磨壞鞋跟、淺色的襯衫和洋裝容易弄髒、皺摺很容易沒了摺痕;而這些縫縫、洗洗的工作她大都得親自做;其他的女人不會主動幫她的忙,而這些她可以自己做的事如果花錢雇別人做,會讓她過意不去,因為燙髮、化妝、買新衣已經是一筆大開銷。無論是女學生或是女祕書,她們下班後常會有破了的襪子要縫補、有襯衫要洗、有裙子要燙。
  • 有個年輕男子曾經對我說:「不怕男人的女人會嚇到男人。」我也常聽到成年男性表示:「我厭惡採取主動的女人。」女人要是太過大膽,會把男人嚇跑,因為他喜歡征服。女人只在做個被擒的獵物時,才能攫取;她必須成為被動之物,做個願意順服的人。
  • 即使她主動追求男人有好結果,這個勝利也很難說是勝利,因為大家普遍把男人看做是征服者,都會認為是他「得到」女人。一般並不接受女人也可以像男人一樣追求滿足自己的慾望,而只要她當男人的獵物。男性已經將物種的力量納入了他的個體性中,而女人則向來是物種的奴隸。
  • 只要男人、女人之間彼此慷慨以對、謙沖自牧,拋去輸贏勝敗的想法,男女相愛就能成為自由的交流。但問題是,承認異性和自己是對等的,對女人來說要比對男人來得困難。其原因在於男人的地位優越,所以他能帶著愛意來尊重有特殊才具的女人,也就是說,男人要對女人有感情很容易,因為她一開始就能將他引入有別於男人世界的女人世界裡,他也樂於陪她探索她的天地。
  • 不過大部分時候為家庭和諧付出代價的還是女人。男人總認為做家事、養育孩子的責任都在妻子身上。連女人自己都認為,即使她有工作,家務事也理應由她做;她不願意丈夫得不到娶個「真正的女人」會有的好處,所以她希望自己優雅、迷人,而且還是個稱職的家庭主婦、盡心養育孩子的好媽媽,一如擁有傳統美德的婦女。但是這麼做很快就讓她身心俱疲。
  • 女人若做到了像男人那樣獨立自主,她就能夠和同樣獨立自主的男人建立和諧的兩性關係,這樣的男人不會寄生於她,也不會因為自己的軟弱和為滿足自己的需要而束縛她。不過事實上,會和伴侶建立起自由、平等關係的女人實屬極少數;她們身上的枷鎖往往是自己套上的,男人其實並無意這麼做;是她自己採取戀愛中的女人之態度對待他。二十年來的等待、夢想和希望,早已使男人是解救者的迷思深植年輕女人心中,其後,她雖然從工作裡得到獨立自主,但這並不足以消除她想要棄絕自我的慾望。只有讓她和男孩受同等的教育(也就是說,不只是同樣的教育方式,而且是在相同的環境中,然而即使教育界人士戮力以致,這在目前的環境中還是不可能做到),才能讓她輕易克服少女時期的自戀心理。
  • 如果女人要像男人那樣去愛人,也就是說自由地愛、不抹除自己的存在地愛,她就必須認為自己是和他對等的,真的具體地對等於他,也就是說她必須有所作為,全心投入自己的事功中;而到目前為止,這樣的情況還不常見。
  • 女人的處境並不是她的身體造成的,而是她的處境造成了她的身體。
  • 年輕女孩總認為自己能力有限。就因為父母和師長都認為女孩的程度比男孩低,所以年輕女學生自己也會這麼認為;在中學裡,雖然男孩、女孩都受同樣的教育,但女孩的程度通常比不上男孩。舉例來說,除了某幾個特例不說,以哲學課程做比較,女生班的成績明顯低於男生班的成績;再者,有不少女學生無意繼續學業,所以念書只求表面功夫,另外有些女學生則毫無上進之心。在還算容易的考試中,看不太出來她們程度不足;然而一旦面對競爭激烈的考試,女學生就會意識到自己的匱乏;但她不會認為這是因為自己學識不足,卻會把它歸罪於女人這個性別天生就受到詛咒,注定不如男人;屈服於這個不平等,更會加深不平等;她認為自己成功的機會是要靠堅忍、靠刻苦,或者是她決定只把精力投注在有用的地方——但這樣的算計真是不可取。尤其,在某些學習、工作的領域,需要有創新精神、有獨特性、有精巧的新發現,若抱著這種功利主義反而是畫地自限;翻譯一段希臘文,與人討論、讀閒書、散步遐想都比查閱複雜、沉悶的文法書以分析句法來得有收穫。太過一絲不苟的女學生因為過於尊重權威、懾於博學之士,反而限制了眼界,抹殺了批判精神,甚至減損了智慧。過度勤奮、毫不鬆懈的讀書態度會讓人一直處在緊張、煩悶的狀態。
  • 我還記得有位準備教師資格考試的女學生,在準備參考男生、女生一同競爭的哲學會考時,說了一句話:「男生只要準備一兩年就可以過關,我們女生起碼要準備四年。」另外一位女學生在看到應考的準備書目中有一本論德國哲學家康德的書,便說:「這書太難了,是給男生看的!」她大概以為女人考試會有優惠;這樣的態度可說是不戰而敗,等於是把所有勝利的機會都讓給男人。
  • 社會階級較低的人因為階級自卑感作祟,往往會怨恨其他憑自己的努力而脫離底層的人,他們寧願與主宰階層站在同一邊;特別是,大部分的女人向來崇拜男人,必要時一定是去找男的醫生、男的律師、男的主管等等的。不管是男人或女人,都不喜歡被女人指揮。即使有上司對某個女人評價很高,他還是會以高高在上的態度對待她;身為女人,就算不能說是缺陷,至少可以說有點怪異。女人必須再三贏得起初不相信他的人的信任;一開始別人總會懷疑她的能力,她必須一再通過考驗。大家總是說:她要是有能力,就不怕考驗。但是能力並不是與生俱來的,而是在逐步進展中取得的成果。
  • 我們很少見到只是單純出於好奇心,而不是出以功利心去冒險、去開拓新經驗的女人;通常,她在追求「職業生涯」時,心態就像想擁有幸福生活的女人一樣;她還是讓自己受到男性世界的支配、將自己交到男人手中,她不敢大膽衝破藩籬,不會熱情投入自己的目標;她認為自己的人生是屬於存在內向性的活動,所以她並不朝著客觀的目標前進,而是藉著目標追求自己認為的成功。在某些美國女人身上便可見到這種讓人不可思議的態度;她們很喜歡有「工作」做,因為這證明了她們做事的能力,但是她們一點也不關心工作的「內容」。
  • 我上面所提的種種足以解釋為什麼女人的成就不如男人,但不能以此推定未來也會是這樣。要成就大事業,現今的女人缺乏的主要是忘卻自己;但要忘卻自己,首先必須堅信自己從此能找到自己。
  • 女人常到了更年期才決定拿起畫筆、鋼筆來創作,以彌補空虛了大半輩子的人生。但可惜,為時已晚;因為缺乏嚴格的訓練,她只能當個業餘的愛好者。即使她年輕時就有這個興趣,也很少會把藝術看做是要嚴肅以對的志業;習於懶散過日的她,從來不覺得有必要受嚴格訓練,所以她常常無法持之以恆,貫徹始終,因而無法切切實實掌握一門技術。
  • 整體而言,有很多女人比男人更古怪、更有違常情,而且她們不願意接受男性所受的那些規範。不過她們通常會把自己古怪的一面表現在生活上、日常談話中、書信往來裡;若是她們嘗試寫作,就會覺得自己在文化圈子裡不得不從風而靡,因為這個圈子是男人的天地,她們身處其間只有牙牙學語的份。再者,如果有女人想以男人的方式思考、表達,就會一心壓抑自己不相信自己所擁有的獨特性;她會和女學生一樣,讀書很講求實際,只會讀死書;她會模仿男人的嚴謹和魄力。她有可能成為優秀的理論家,有才華,有實力,但她會捨棄自己原來的「與眾不同」之處。有些女人很瘋狂,有些女人很有才華,但女人都沒有勇氣表現自己的瘋狂與才華,也就是那種我們稱之為「天才」。
  • 女人剛取得探索世界的權利,一時還陷在這個美好感覺裡,所以她們還忙著盤點所得,還沒試著去發掘其中蘊含的意義。
  • 不過她們很樂於描繪自己內心的想法、自己的經驗、自己的天地;她們非常喜愛事物隱匿的本質,對自己的獨特感受很著迷,她們會以豐富有味的詞語、感受強烈的影像來呈現自己最新鮮熾熱的經驗,她們的選詞用字通常比句法結構來得出色,因為她們是對事物本身感興趣,而不是事物之間的關係;她們不擅抽象論理,不過她們的文字很容易針對感官而發。
  • 沒有哪個女作家能創造出像《審判》、《白鯨記》、《尤利西斯》,或是《智慧七柱》這類的作品。她們不會對人的處境提出抗辯,因為她們才剛開始要完全承擔做為一個人的景況。從這一點就可以解釋為什麼她們的作品通常都不會觸及形上的層面,也缺乏帶有諷刺意味的幽默;她們不會質疑這個世界,也不會向它提問求解答,更不會揭露這個世界矛盾的一面;她們只會完完全全信靠它。
  • 教育和社會風俗限制了女人對世界的探取;在這世界立足的搏鬥若是過於艱難,她則不可能擺脫世界的桎梏,所有創發,不過如果她想在這世界中另闢蹊徑,就必須讓自己處於主宰者孤獨的處境裡,也就是說,女人首先缺乏的是在焦慮中與自豪中學習自己的孤單無依,以及她的存在超越性。
  • 雖然,年輕女孩現在已經可以單獨外出,獨自在杜樂麗花園裡散步;但是我說過,街頭對她仍然充滿敵意,到處都有眼睛巴著她看、有手在一旁窺伺;要是她茫然地在路上晃蕩、思緒隨風而搖、在露天咖啡座裡點根菸、單獨進電影院,隨時可能有不愉快的事臨頭;她穿著打扮要很端莊,別人才會尊重她,種種這些擔憂都牢牢將她繫在地面上,使她超越不了自己。
  • TE勞倫斯(即後來的「阿拉伯的勞倫斯」)十八歲時就一個人騎腳踏車行遍法國;而這種冒險之事是不准年輕女孩做的;TE勞倫斯在次年徒步遊歷一個半沙漠化的危險國家,這對女孩來說就更不可能了。然而這類的經驗能帶來非常可貴的收穫。一個人只有在陶醉於自由、陶醉於探索新事物時,才會學著把整個世界看做是他的采邑。女人一開始就被剝奪了學習使用拳頭的機會,所以我說她羸弱的體力讓她居於被動性;當男孩以拳頭與人搏鬥,他會覺得自己的煩惱可以靠自己解決;為了彌補這個缺憾,應該讓女孩參與體育活動、冒險活動,應該讓她嘗到克服困難時的自豪感覺。
  • 她處在這個世界裡,可能感覺非常孤單;她從來不曾挺立於這個世界之前,與它面對面,將自己設立為唯一的,設立為擁有主權的主體。所有的一切都促使她任由自己被他人支配,由他人授與權利;尤其,她在愛情中往往是否定自己,而不是確立自己。
  • 盧森堡女士長得不好看,所以她從來不熱中塑造自己的形象,讓自己成為「物」,讓自己既是獵物,又是陷阱;她年輕時就是個崇尚精神與自由的人。
  • 即使是這樣,能完全承擔起與這個既定世界面對面的焦慮的女人仍然十分少見。她受到的種種束縛,以及壓在她身上的整個傳統,都無法讓她感受到自己對這個世界負有責任;這也就是為什麼女人向來顯得很平庸。
  • 那些我們稱為偉大的男人,各人以自己的方式一肩扛起了世界的重任;無論他們是成功地重新創造了世界,或是失敗了,他們仍然多少都有所成就;但不管怎麼樣,他們均先承擔了這個巨大的重擔。這種事是女人從來沒做過的,是她們從來不能做的。要把世界看成是自己的,要為自己的過錯負責,並為自己的進展而驕傲,就必須讓自己先居於擁有優越地位的階級;只有擁有支配權的人能在改造、在思考、在揭露這個世界的同時賦予它存在的正當性;只有這些人才能從這個世界上認識自己,並在這個世界上烙下自己的印記。到目前為止,能夠具體體現「人」的,向來是男人,而不是女人。不過被稱之為典範、被封以天才之稱號的那些人,都是試圖以個人獨特的存在來開創全人類命運的人。女人從來不認為自己有權做這種事。
  • 只有在所有的人類終能不因自己的性別而自豪或自卑,而是以自由的存在取得的勝利為傲時,女人才能將她自己的歷史、問題、疑惑、希望融入人類的歷史、問題、疑惑、希望中;也只有在這時候,她才能在自己的人生、作品中尋求揭露整個現實,而不只是揭露她自己這個人。只要女人還得為了做個人而奮鬥,她就不會是個有創造力的人。
  • 我要再次強調,要解釋女人的局限就必須從她的處境說起,而不是談某種神祕的本質;所以,女人的未來是大大敞開的,充滿了無盡的可能。
  • 等她贏得了應得的權利時,韓波的預言也許就會實現:「她們將會是詩人!女人一旦打破無窮無盡的奴役狀態,她一旦能夠靠著自己的力量只為自己而活,男人(在此之前仍然是可惡的男人)會放她自由,她也會是詩人!女人會發掘未知事物!屆時,她的觀念世界會與我們的有別嗎?她會發掘奇異、玄奧、令人嫌惡、美妙非凡的事物;我們將取之為用,我們將會認識、理解她所發掘的。」(參見韓波《給德梅尼的信》(一八七一年五月十五日))
  • 可以肯定的是,從前因為整個人類社會的緣故,女人的種種可能性向來受到壓抑,而且喪失殆盡,而現今,為了女人的利益,也為了全人類的利益,是該讓她多方嘗試各種機會的時候了。
  • 在目前,其實無論是男人或女人彼此都不滿意對方。但重點是,我們必須釐清男女之間互相撕裂的關係是命定的詛咒,或者只是人類歷史發展進程中的過渡現象。
  • 這個由男人制訂的社會宣判了女人的地位是次等的。
  • 真正的「新女性」則會接受男性的價值,也就是說她會以自己能和男人一樣的思考、行動、工作、創造而自傲;她不想要貶低男人,而是要確立自己是和男人對等的。
  • 事實上,男人、女人之間的爭戰不可能是清清楚楚、分分明明的,因為女人的存在本身就是混沌、不透光的;她在男人面前不是主體,而是很矛盾地具有主體性的客體;她把自己看做是我者,又看做是他者,這個矛盾往往讓人深感困惑。
  • 女人的夢想是棄絕自我,男人的夢想則是讓女人受到異化。
  • 男人、女人互相憎恨對方的是:在對方身上看到了自己的不真誠、自己的懦弱受到嚴重的挫敗。
  • 貶抑女性之質是人類歷史演化一個必要的階段;然而這個貶抑本來是可以促使男女兩性協力合作的;「壓迫」可以看做是:存有者將自己異化為受他壓迫的他人來逃避自我的心理傾向(他之所以壓迫他人就是為了逃避自我)。
  • 男人往往為自己必須表現得像男人、表現自己很重要、很卓越而焦慮不已。
  • 齊克果表示:「身為女人真是不幸!然而女人自己一點也不會意識到這是個不幸。」長久以來,大家都努力掩飾這個不幸。例如,在廢除了監護制之後,卻繼續讓女人受到「保護人」的管轄,並藉口說這些保護人之所以擁有舊時監護人的權利,是為她的利益著想。不准她工作、讓她幽居家中,卻藉口說這是為了保護她不受自己的傷害,保障她的幸福。我們在前面已經看到,人們用多麼詩意的面紗來掩飾壓在她身上的負擔,要她獨力扛起做家事、養兒育女這種種單調、乏味之事;人們以「女性之質」這個虛假騙人的珍貴禮物來收買她的自由。
  • 女人受的教育其實都是為了防她起反叛,走上冒險之途;整個社會(包括她孝敬的父母)都欺騙了她,都不斷向她宣揚愛情、奉獻、自我犧牲的崇高價值,而沒告訴她,她扛下的擔子是情人、丈夫、孩子都不願承擔的。她之所以樂於接受這個謊言,是因為這誘使她走上安逸輕省的道路——社會對女人犯下最嚴重的罪行即在於此;從小到大,大家都教育她要以棄絕自我為使命,以此敗壞她(對每個為自己的自由意識而焦慮的存有者來說,棄絕自我是很誘人的);如果我們對孩子的教育是,教他懶惰過日,整天玩樂,不給他機會學習,也不告訴他學習的好處,等這孩子成年以後,我們不能說這是他自己想當個無能、無知的人;而女人就是這樣被教育長大的,從來沒人教導她必須承擔自己的存在;所以她很容易讓自己依靠保護人、依靠愛情、依靠他人的援助、依靠他人的指引;她也很容易迷戀於期望自己什麼都不用做就可以實現自己。她屈服於誘惑固然有錯;但是男人並沒有立場指責她,因為這個誘惑是他設下的陷阱。
  • 事實上,女人對男人來說只是消遣、娛樂、伴侶、次要的財產;而男人則是女人的意義,他為她提供了存在的正當性;所以,男女之間的「交易」並不是兩個等值的東西互換。這種不平等特別會表現在兩人相處的時間上,雖然兩人一起度過了等長的時間,但它的價值對兩人來說卻不相同;晚上兩人在家,男人可以做些對自己事業有利的事,像是見見朋友、培養人際關係、做些消遣活動;對融入社會的男人來說,時間通常是一種積極的財富,等於是金錢、名聲、樂事。反之,對無所事事、日子過得無聊已極的女人來說,時間是她一心想消磨、打發掉的沉重負擔;她一旦打發了時間,就是賺到了,如果這時身旁還有男人作陪,她就賺得更多了。
  • 女人向來是「很難甩開的」,她們是別人的重擔,她們自己也因此而受痛苦;女人的處境使得她們像寄生蟲一樣,吸取其他有機體的生命滋養;我們應該讓女人成為自主的有機體,讓她們能夠力抗世界,從世界中取得生存必要的資源,讓她們不再依附於男人,男人也會因此不再依附於她。這麼一來,男女雙方都會過得舒坦許多。
  • 這麼一來,一個男女平等的世界就很容易想像,因為它會像蘇維埃革命所許諾的:女人和男人受同樣的教育、女人和男人同工同酬;社會風俗勢必會接受性愛自由,不會再有人把性行為看做是有酬勞的「服務」;女人也勢必自己謀生,獨立自主;婚姻也會是建立在你情我願上,而且任一方都能隨時提出離婚;生兒育女也會是出於自由意願的抉擇,也就是說避孕、墮胎都是合法的,而且無論是結婚生子的母親或是未婚媽媽、無論是婚生子女或是非婚生子女都享有同等的權利;工作婦女會享有支薪的產假,會有公立機構負起照顧幼兒的責任,但這並不表示要從父母身上奪走孩子,而是不讓育兒的責任完全推卸給父母。
  • 只改變法律、制度、風俗、輿論,以及整個社會結構,就真的足以讓男人、女人之間得到平等嗎?
  • 必須再強調的是,在人類群體社會中沒有什麼是自然的,尤其,女人更是文明精心打造出來的產物;女人的命運一開始就受到他人的干預,也就是說如果這種干預是以另外一種方式進行,就會有不同的結果。不能以荷爾蒙、也不能以神祕的女性本能來界定女人,而要以她透過他人的意識來領會她自己的身體、領會她自己與世界的關係之方式來界定目前處境下的她;青春期時男女之間的鴻溝是從童年開始大家就同心協力地挖深、挖大;後來,女人便只能成為她被造成的那種人,在她背後永遠有她的過去緊緊相隨;如果瞭解過去加諸於她的重擔,就很容易明白她未來的命運不會是永遠不能改變的。當然,千萬別以為只要女人經濟獨立,她就會有所改變,雖然經濟在過去是、在現今也是改變女人處境最重要的因素;但是在它所揭示、所要求的道德、社會、文化等方面的變革還沒有連帶起效應之前,新女性是不會出現的。
  • 小女孩要是從小就和她的哥哥弟弟受同樣的教育、玩同樣的遊戲,對她的要求、獎懲、讓她享有的自由、對她許諾的未來都和她的哥哥弟弟一樣,而且身邊的男男女女都享有平等的地位,那麼「閹割情結」、「戀母情結」的意義就會和現在完全不同。
  • 要是允許她在工作上、運動中表現自己的能力,讓她主動和男孩競爭,她並不會因為沒有陰莖而有「自卑情結」(何況,她以後會生孩子的能力可以做為她沒有陽具的補償);相應地,要是不灌輸男孩「男尊女卑」的觀念、要是他像敬重男人一樣敬重女人,他也就不會產生「優越情結」。
  • 反對男女同班的人士,不管他們的立場為何,總是隱隱然把性看做是禁忌;但是孩子對性的好奇心、探索性帶來的快感是無論如何也禁止不了的;禁止它只會引發性壓抑、強迫觀念、精神官能症;過度多愁善感、對同性的迷戀、柏拉圖式的精神之愛等等這些以極其病態的方式發生在少女身上的事,其所導致的愚蠢幼稚、虛耗揮霍,要比孩子之間某些性遊戲、某些確切性經驗來得更有害。
  • 女人也和男人一樣是激昂亢奮的肉體,是自願奉獻的,是主動性。
  • 然而歷史的演進並不會老是在原地打轉。如果讓某個階級一直居於低下地位,它是可能超脫不了這個地位,然而一旦讓他擁有自由,便可以打破這個循環;先讓黑人擁有選舉權,他們就會有資格擁有選舉權;先讓女人扛起責任,她就知道該怎麼承擔責任。
  • 那些為了自己的利益而希望保持現狀的人總會為即將消逝的美好往昔流下幾滴清淚,卻從來不會對青嫩的未來展露笑容。
  • 別忘了,若是我們對未來沒有任何想像,未來只會更貧乏;對我們來說,未來完全是抽象的;我們每個人都暗自哀嘆自己於未來不復存在;但是明日的人類會以自己肉體之身、以自己的自由意識來經歷這個未來,這個未來會成為他的現在,由他來喜愛這個我們未及經歷的未來;兩性在未來於情慾方面、於情感方面會建立新的關係,是我們這時無法設想的;現今,在男女之間已經可以建立朋友之誼,可以彼此競爭,彼此協力,為共同的目標奮鬥,無論這些關係是不是涉及性的慾望,都是前面幾個世紀無法預見的。尤其,在我看來,最該貶斥的想法是:新世界會造成兩性之間沒有差異,所以到時候會變得無聊至極。我倒是看不出來在目前這個兩性有差異的世界裡就比較不無聊,也看不出來自由會造成兩性之間沒有差異。
  • 肉體與精神、剎那與永恆、存在內向性的暈眩與存在超越性的呼求、徹底絕對的歡愉與忘卻自己的虛無等等之間的矛盾衝突也會永遠存在;在性的關係裡,永遠都會具體反映出人的存在之壓力、痛苦、歡喜、挫敗與勝利。
  • 讓女人得到解放,是不再將女人拘囚在她與男人的關係中,而並不是否定女人和男人之間會有種種繁複的關係。
  • 當半數的人類不再受到奴役,而且在廢除了將人類區分為兩個範疇的虛偽制度以後,男人與女人之區別的真正意涵便能顯現出來,男人與女人之間的關係便會有另一番真面目。
  • 人的責任是讓自由意識來統轄他所屬的這個既定世界;而為了贏得這個終極的勝利,最不可或缺的是:男人、女人要超越性別的自然差異,彼此切切實實地攜手建立友愛情誼。